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55号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堡垒,现就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
(1)3天2检: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均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晋后第1天(即到即检)、第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2)1天1检:①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科工作人员(包括为上述科室或岗位提供清洁服务、送餐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护工);②负责转运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境、中高风险地区来晋人员的工作人员;③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游戏厅、游艺厅、歌舞厅、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KTV、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从业人员。
(3)2天1检:①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村卫生所、个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保洁、保安、餐饮等第三方工作人员);②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③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④集中监管仓相关工作人员;⑤进口冷链一条线相关工作人员;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民宿、餐饮、理发店、快递、外卖、物流配送、动车站、汽车站、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等从业人员,⑦货车司乘人员,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查验站工作人员。
(4)5天1检:①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②小型渔船、乡镇船舶等出海作业人员,③咖啡厅、茶馆、奶茶店、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电影院、体育场馆、健身服务、游泳馆、药店、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百货)、连锁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开放公园从业人员,④一线环卫职工等。
(5)7天1检:①市直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②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人员和学生;③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④家政、保安、母婴服务行业等从业人员,⑤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服务对象,⑥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⑦建筑工地从业人员,⑧装修工人、小食品店、小超市从业人员,⑨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除以上(1-5检测频次)对象(含共同居住者)外的其他人员所在家庭(宿舍、出租房),每7天至少1人参加采样,原则上每次安排不同人员参加检测。
(6)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入住院患者及陪护、密接、次密接、境外入晋、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通过设置固定采样点、流动采样点和24小时采样点相结合方式,继续提供便民、高效、免费的核酸检测服务。
二、加强重点地区入(返)晋人员管控
(1)对高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返)晋人员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其他的按相关防控方案要求执行。
(2)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村(社区)、企业、酒店、出租屋房东(含二房东)、施工单位、小区物业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外来人员的排查力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行程码带星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分类管理,并落实核酸检测。
(3)各入晋交通防疫服务点对省内涉疫地区及省外入(返)晋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入(返)晋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后有序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出具之前,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扎堆,同时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4)加强高速服务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强化停靠车辆监测,划定下车人员活动区域,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人员接触。
(5)所有市域外入(返)晋人员(含本市外出的返晋人员)实施网上预登记制度,请扫描“入(返)晋人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