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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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晋江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加强救助工作主动作为,加大困难群众发现力度,进一步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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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申请救助......”就在前几天(20日),磁灶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了来自市民任某的求助电话。
原来,独自身在晋江的他患有脑出血,户籍厦门的他,由于疫情原因,也无法回到厦门老家,目前只能租住在每月元的宾馆中,希望政府帮忙解决疫情期间的食宿问题。
“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的话,原先要求对象需是晋江户籍或者有居住证或缴交一年以上医社保的外来人员。”
晋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该局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发布了《通知》,其中就有提及要放宽申请限制,对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滞留在晋江市,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非晋江市户籍人员,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予以救助。
当天,在晋江市民政局及磁灶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任某提交了申请临时救助表格,并在今天顺利收到元的临时救助金,从申请到收到救助资金,前后不过3天,大大缓解当前生活压力。
记者了解到,
除了放宽申请限制外,
在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上,
该局还要求各镇(街道)要拓宽救助方式、
简化救助程序及加大发现力度。
“《通知》也明确要求要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照料服务,对此,我们也进行分组检查,由领导带头,到养老机构、福利院、育婴院等封闭管理场所进行疫情防控检查,同时优化保障服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
该局也将做好因疫情
无法正常务工人员的临时救助工作。
因疫情无法正常务工人员,在得到申请救助后,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将给予每户不低于元且不超过元(含元)的救助。
“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务工的人员(含晋江市户籍及非晋江市籍外来人员)没办法正常上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我们要求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按照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予以‘先行救助’。”
该局负责人说到,困难对象根据务工合同及村(社区)开具的隔离证明向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起申请,申请通过后,将由所在镇(街道)社会事务办给予资金救助,并在疫情缓解后,做好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登记,补齐经办人员签名、盖章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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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江经济报
编辑:麦彬彬
愿疫情早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