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府网站近日发布《晋江市人民*府关于同意设立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的批复》,原文如下:
青阳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组建晓升社区的请示》(晋*青〔〕63号)收悉。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市*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晋江市青阳街道晓升社区,成立晋江市青阳街道晓升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设在青阳街道洪山路69号陈普佳苑7栋二层。
二、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管辖范围:东至泉安中路,西至世纪大道,北至迎宾路,南至长兴路,辖区由宝龙一期、二期、明鑫广场、中竣云景台、陈普佳苑、宝龙城市广场、利郎公司总部等组成,面积约.93亩。
三、请你街道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时要切实加强社区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事业,落实社区管理经费,完善社区“十个一”服务设施,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特此批复。
:青阳街道晓升社区管辖范围示意图
晋江市人民*府
年3月25日
来源:晋江市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