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19日至12月29日,德宏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直14个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年3月4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各有关部门*委(*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有关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01州扶贫办(一)关于“统筹协调不够,指导服务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德宏州扶贫办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将沪滇扶贫协作项目纳入重点督战内容,进行挂牌督战,截至目前,已开展4轮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组成检查组,到全州4县市对沪滇帮扶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检查,加快项目推进和问题整改。二是建立完善了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进度月报告制度,全面及时掌握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对劳务协作历年结余资金收回重新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共实施项目个,累计竣工项目个。三是制定《德宏州扶贫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州级行业部门和各县市开展扶贫数据信息核实核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州级行业部门精准扶贫数据联席会议制度,2次召开州级行业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州县行业部门开展扶贫数据信息交换比对工作,校正补充数据条。五是配合财*部门指导各县市收回调整互助资金用途,截至5月30日,全州收回70个互助社项目资金万元。
(二)关于“对特殊群体帮扶研究不够,返贫风险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指导各县市全面摸底排查跨国婚姻中无户籍外籍人员、无户籍回流边民相关信息,综合分析研判“两类人员”家庭贫困状况,制定措施,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登记在册的回流边民共人,已落户人,人正在办理中;边民入境通婚备案登记总数人,发证数人。
(三)关于“宣传脱贫攻坚*策、开展感恩教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德宏州年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要点》,对接宣传部门,精心组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二是下发《德宏州扶贫系统信息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试行)》,明确扶贫系统信息报送任务和考核奖惩,提高脱贫攻坚信息宣传数量和质量。三是指导各县市建立贫困户扶贫扶志激励奖励机制,大力表彰表现突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引导贫困群众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带贫服务、扶贫帮困工程中,积极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对贫困群众按劳取酬、优先优酬。四是开展建档立卡“星级文明户”评选,以获得星级兑换等值慰问金,激发贫困群众自强诚信感恩意识。
02州财*局(一)关于“对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学习不深入,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在全州财*工作视频会议上重点安排部署脱贫攻坚任务。二是及时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3次召开会议听取州、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三是制定《年德宏州财*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21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压实责任。
(二)关于“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资金使用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印发《德宏州财*局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和《德宏州财*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班子成员对联系县市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省州审计反映问题和省州财*检查发现问题等进行挂牌督战。二是加强财*投入保障,全面完成年行业目标任务,州级财*专项扶贫资金投入.85万元;核实县市支出需求,增调资金支持县市专项扶贫资金。三是加快支付进度,全州年财*扶贫涉农资金实际到位.46万元,财*收回后重新下达.96万元,支出.46万元。四是对各县市国库资金与扶贫支出进度进行重点监控,加大违规拉用库款查处力度,对库款使用异常的县(市)进行预警;会同扶贫、审计部门定期对相关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核查,杜绝“以拨代支”情况发生,对涉农资金支出执行进度小于30%的四县(市)进行约谈。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基础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以及省州审计部门反馈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打好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二是针对扶贫资金支付进度慢的问题,截至年5月31日,全州年财*扶贫涉农资金投入.67万元,支出.88万元,财*收回.67万元,结转结余.12万元。三是对全州年度个扶贫项目全面进行绩效自评。四是积极配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各县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
(一)关于“*组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研究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州发改委*组4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全省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工作方案》,听取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专题报告和驻村工作队挂包帮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安排年工作队经费和工作计划。
(二)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督促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工程审计进度,瑞丽市帮碗集中安置点、思源集中安置点2个集中安置点已完成审计和终验工作。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瑞丽市雷允安置点多支付的工程项目款已全额追缴退回。梁河县*府筹资发放傈僳部落38户建档立卡户自购宅基地整改补助资金;各乡镇人民*府、鑫河公司与面积超标的8户建档立卡户签订了共建共享协议,产权共享。
(三)关于“指导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就业、户籍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州建档立卡搬迁户实现帮扶措施全覆盖,已落实产业扶持户;全州集中安置点有主导产业85个,启动扶贫车间建设8个,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亩,组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67个。二是全州共开展技能培训人次,就业服务站71个,落实务工人,公益性岗位就业人。三是进一步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工作,目前实现户籍属地管理的集中安置点有14个户。
04州民宗局(一)关于“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拨付率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年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开展年财*扶贫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调研,共实施个项目,已验收个。三是指导各县市做好年民宗系统财*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工作,加快专项资金支出。
(二)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各县市开展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共实地查看10乡镇,目前个项目中已验收个项目、已拨付使用资金.万元。二是积极开展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调研,安排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万元,支持1个乡镇、5个村委会、92个自然村、户发展产业。
(三)关于“对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不精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到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万元支持县市,指导县市做好年民宗系统财*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工作。二是高度重视,召开4次*组会议、10次行*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州脱贫攻坚指示精神,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认真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总结推进情况,截至年5月,安排万元创建1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民族特色村。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修改完善州民族宗教局*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干部认真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五是认真落实“月走访”制度,每季度遍访1次挂钩村农户,开展“边缘户”大排查,健全工作台帐,投入10万元进行危房改造。
05州住建局(一)关于“*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不够,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召开5次*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关于“履行农村危房改造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指导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全面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因受自然灾害、房屋达到正常使用年限后不能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上报新增农房抗震改造年度计划。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德宏州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大排查调研指导督战工作方案》,由州*府分管领导负责开展挂牌督战,实行“一月一分析,一月一报告,一月一反馈”工作机制,目前已开展四轮督战工作,排查出户存在改造不到位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三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核查,强化督查问责,全面实行“五个基本”管理方式,督促各县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关于“对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重部署轻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局*组高度重视,召开2次农村危房改造专题会,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安排、再部署,抓紧落实改造质量瑕疵问题的整改工作,每次都做到主题鲜明,记录明确,会议要求规范。二是加强*组会议管理,明确会议议题、议程,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央脱贫攻坚约谈电视电话等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以整改为契机,高效保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审阅,每季度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检查。
06州自然资源局(一)关于“统筹谋划全州扶贫项目用地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的意见》《德宏州人民*府关于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策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加强学习研究,吃透土地扶持*策,依法依规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易地扶贫搬迁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目前全州共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个,面积亩。
(二)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土地增减挂钩、不动产确权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市按照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加快增减挂钩工作进度;部分项目因出现空图斑等原因需要调整实施方案的,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截至年5月底,已批准实施32个增减挂项目,涉及5个县市40个乡镇个村委会(农场)个拆旧片区;已完成复垦面积亩。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点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截至年6月3日,全州共完成个易地扶贫搬迁点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本,面积.38万平方米。
(三)关于“整改工作不到位,认领问题不精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实施完成复垦复绿工作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采取分步验收方式组织外业验收,截至年5月底,已完成1个项目验收,4个项目复核。二是持续开展健康扶贫医疗*策兜底宣传,加强监管边民补贴、生态补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产业就业扶贫补助、农村环境提升工程补助等资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07州教育体育局(一)关于“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春季学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召开控辍保学专项会议,印发《关于开展全州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二是开展开学大排查,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情况,及时进行劝返。三是加强学籍管理,出台《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健全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更新学籍系统及控辍保学台账信息,组织4次学籍管理人员培训共人次。四是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调度会制度,先后5次召开全州控辍保学工作调度会,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五是务实开展4轮控辍保学工作实地挂牌督战,摸清底数,压实责任,销号清账。六是抓好分类安置,采取普职融合、集中教育、单独教学、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科学精准安置劝返学生。截至年5月29日,已劝返人。
(二)关于“教育资金、项目监管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高位推进整改,及时向州委、州*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教育经费滞拨情况,分管副州长组织督查室、教育、财*、审计部门对14所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专项经费拨付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截至年5月31日,共化解滞拨各类教育资金18.93万元。二是指导各县市建立完善经费预警机制,加大与财*部门沟通协调力度,加快专项资金拨付力度。三是筹措资金,全面清理教职工垫付公用经费。四是采取倒排工期、督查、通报等措施,加快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并调剂使用后改薄专项资金,重点倾斜用于盈江县、梁河县无资金的停工项目,逐校、逐个收尾已封顶的停工项目,目前停工项目已恢复施工3个。
(三)关于“部分易地扶贫搬迁点教育资源不配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争取*策支持,将易地扶分搬迁点学校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后改薄资金支持范畴予以保障。二是加快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芒市风平镇中心小学、轩岗和谐小学、芒市镇信通小学,梁河县遮岛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芒东第二小学等5所搬迁点学校建设,截至5月29日,除芒市镇信通小学外,已全部建成投入招生,共增加义务教育学位个;轩岗中学等一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周边学校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全州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已完全实现搬迁户子女就近入学。
(四)关于“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策宣传,重新梳理教育资助*策,印制成宣传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家长会、学校(村组)公示宣传栏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落实资助*策,精准识别,及时拨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
08州林草局(一)关于“对生态扶贫项目指导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林区建设,对全州破坏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案件进行排查。二是组织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德宏州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截至5月28日,排查疑似图斑个.59公顷,初步核查涉嫌违法图斑88个,处理、处罚涉案人员55人。三是全面加强对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指导和监管,严格审核审批流程,及时公示,切实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建设项目林地需求,截至5月28日共办理占用征收林地项目审核52件。四是开展全州行*审批执法培训班,提高全州林草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五是结合新《森林法》的实施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决定》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二)关于“落实生态扶贫*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州林草局*组书记做客《德宏热线》,对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生态补偿、生态护林员扶贫、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扶持*策进行解读,提高民众对林草*策的认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多次到乡镇开展林草法律法规、扶持*策及栽培技术等专题宣传服务。三是全面摸清底数,排查拒签补偿协议情况,挂牌督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48万亩。四是组织县市核对省级公益林补入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核对统计并上报省局亩。五是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大排查工作,截至5月20日,全州共解聘不在岗、不履职、死亡等生态护林员名,已完成人员选聘更替并进行信息系统录入。
(三)关于“生态扶贫资金滞拨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商品林禁伐补助、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等资金兑付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二是每月对各县市开展一轮挂牌督战,重点督促生态补偿*策落实情况,截至5月,州林草局共开展三轮挂牌督战工作。三是主动向州人民*府汇报3次,请求纳入督查事项,加快推进欠拨资金拨付力度,州人民*府印发《关于及时兑付涉林补助补偿专项资金的通知》《关于督促拨付林草项目资金的紧急通知》,督促县市加快生态补偿资金兑付,截至5月20日,全州拨付各类生态补偿资金.4万元。
09州民*局(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落实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在*组会和周一例会上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
(二)关于“对县市民*部门监督不力,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阳光低保,指导县市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受理和审核审批流程,全州实现“社银一体化”系统发放。二是严格整治优亲厚友问题,全面落实近亲属备案制度,目前全州共备案87户人。三是联合纪检组对下属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四是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务公开网站和各乡镇、村(居)委会公示州县乡三级低保举报投诉电话。五是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清理纠正农村低保*策落实不到位、临时救助*策落实不到位、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落实不到位、因疫致贫、因疫返贫人口兜底保障*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指导县市落实低保*策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派出工作组对低保人员进行核实,对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进行追缴;责成芒市民*局对所有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进行清查,确保兜底精准。二是及时公开公示低保对象和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是精准认定低保对象,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异常数据情况,确保异常数据全部动态清零。四是加大低保*策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低保*策和审核评定工作流程。
10州农业农村局(一)关于“挂钩村*策宣传和群众思想教育引导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领导挂点、站所包组、干部帮户”的脱贫攻坚挂钩扶贫长效工作机制,开展脱贫攻坚*策宣传和“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会11场次,宣讲对象余人次。二是切实抓好挂钩村脱贫帮扶全覆盖,帮扶大寨村户马铃薯绿色高产示范种植种薯补助、补助面积亩,筹集13万元帮助村委会建设便民服务中心及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三是涉农物资补助和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全村群众受益全覆盖,共开展种养殖技术培训25场次余人次,整合部门所属站所投入涉农物资补助项目6项。四是抓好挂钩村优势农作物种植技术和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种植业瓶颈技术示范推广、养殖业健康高效养殖培训、农村电商和农产品物流信息应用培训、电焊烹饪家*等技能培训,增强群众就业技能,拓展就业增收渠道;初步培育了马铃薯种植村民小组、烟业产业小组、甘蔗村民小组,切实发挥产业发展示范引领作用。
(二)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弱、散’,带贫益贫作用有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年抓*建促脱贫攻坚推动产业扶贫组织化工作方案》,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重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高产业扶贫组织化程度。二是加强带贫主体服务,采取项目支持、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分享产业发展红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截至5月,全州有带动农户发展产业、与农户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个,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户。
(三)关于“履行产业发展监管和畅通市场渠道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马铃薯种薯市场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全州马铃薯种薯生产经营行为的通知》,对种薯经营者推行“四证一照”备案管理办法。二是强化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开展调查会诊,同步开展田间调查、技术培训、走访资料收集、专家咨询等工作,加强后续栽培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组织人员到各县市进行马铃薯种薯监管培训。三是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外调外销,截至5月24日,大宗农产品外调合计533吨。四是防范产业扶贫风险,集中力量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围绕“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保险。
11州人社局(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制定印发《年全州人社扶贫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深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策,4次召开*组会议安排部署脱贫攻坚工作和专题研究全州人社扶贫工作存在问题。
(二)关于“落实州委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研究制定就业扶贫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州就业扶贫工作。二是牵头研究《德宏州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州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三是进一步强化家*服务业和养老护理业的引导,制定《德宏州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家*扶贫供需对接行动、家*培训提升行动、加强建筑、煤矿、家*等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工作;家*服务培训后有50人就业,优秀学员由培训学校推荐到家*服务公司。
(三)关于“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输出前集中培训,帮助外出务工人员了解输入地和用工企业,克服畏惧和念家思想。二是德宏州分别与上海市青浦区,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扬州市、无锡市,福建省晋江市等签订了跨省劳务合作框架协议,搜集用工企业岗位信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上岗和食宿安排,跟踪维权服务。三是在上海市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设立“德宏州驻长三角劳务协作工作站”,有两名德宏州专职人员进站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维权、开发岗位和返程服务等各项服务工作。四是规范开展劳务输出业务工作备案,审核劳务输出机构资质,并按要求进行输出前的集中培训。目前,全州有43个劳务输出机构备案,通过“点对点”方式乘飞机由人社局工作人员护送至上海市就业3批共人。
12州卫健委(一)关于“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四重保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年1-5月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达90.55%。二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重点人群底数清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对照“应签未签”名单逐一进行核查。截止5月31日,全州已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未签约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补签或核实无法签约并说明具体原因。三是开展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核查工作,对比出应核实追踪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两种病种人,已完成补签或核实人。四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督导和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五是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的宣传。
(二)关于“乡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运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成对全州县、乡、村医疗机构的达标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全州5个县市5医院、48所乡镇卫生院、3个社区服务中心均达到脱贫成果巩固要求指标;个村卫生室均达到贫困村退出卫生室基本标准。二是开展4轮挂牌督战,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标识标牌管理维护、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等细节问题。
(三)关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挂牌督战小分队入户走访反馈信息和慢病管理、家签等渠道,多方收集因病致贫返贫情况。二是会同州扶贫办、州医保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代采药品机制,协助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开展远程复查复诊,为建档立卡贫困大病重病患者提供当地代采购药品服务。三是通过开展沪滇合作、对口帮扶等项目、提质达标等,加强建设基层医疗机构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降低转院率。四是全州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针对签约服务对象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和肺结核开展随访服务,确保服务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得到服务。五是定点医疗机构为大病患者减免和支付专家费用。
13州交通运输局(一)关于“学习中央和省、州脱贫攻坚重大决策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召开*组会议8次深入学习贯彻脱贫攻坚精准方略。二是合理制定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2-4人主题发言,增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专业化、互动性、覆盖面、影响力。三是以*支部为单位,采取*员大会、主题*日活动、周例会等方式,学深悟透中央、省、州脱贫攻坚方针*策,用心找寻脱贫攻坚工作的方向、思路和方法。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州脱贫攻坚*策、论述精神。
(二)关于“履行监管职责主动作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5个县市对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建立问题清单,印发综合督查的整改通知,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二是督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对年-年农村公路建设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建设里程、投资)或实际完成投资与批复预算(概算)有变化未按规定完成变更手续的项目进行自检自查,完成变更手续。
14州水利局(一)关于“人饮工程管理不到位,农村饮用水保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供水工程管护维修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全州5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乡、村两级管水负责人员信息台账。二是狠抓水费收缴专项行动,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定价,截至5月31日,全州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已收费件。三是针对三台山乡部分村组水源不足、季节性缺水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供水不足的村组采取拉水送水方式进行保障,在邦外村委会投入万元实施自然能提水工程,现已开工建设。
(二)关于“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问题认领不精准,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策法规和行业扶贫知识学习,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学习和部署工作。二是认真核实巡视巡察、督查、审计、财*绩效评价等发现的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做到精准认领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关于“农村人饮工程提质增效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净化消*设施投入力度,提高配备率,截至5月31日,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48件已全部开工。二是加强与卫健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水质监测工作。三是督促各县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缺口资金尽快足额到位。
来源:德宏州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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