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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南安警方通报,近日在水头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3名,扣押银行卡12张、手机15部、电脑3台等作案工具。
2月26日晚,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酒店开展“四实”登记检查,当检查到酒店十楼时,发现一房间外堆满外卖包装盒,疑似多人同住。民警随即敲门进行检查,一男子开门见是警方,走出房门后便立即将房门关上。在民警进行例行询问时,该男子回答问题支支吾吾、眼神躲闪,引起了民警进一步怀疑。
见此,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进入房间开展详查,被屋内桌上摆满银行卡、U盾、电脑、手机所震惊,同时还发现有两人躲在厕所,通过现场询问、调查,确认屋内人员在进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随后,民警立即请求值班警力协助,将现场3名嫌疑人王某珠(女,福建人,33岁)、*某安(男,福建人,19岁)、汪某国(男,福建人,18岁)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审讯调查。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某安交代,自己通过网络信息招聘加入该团伙,该团伙长期流窜在南安、晋江、泉州市区等地,以酒店为“流动办公室”,帮助实施诈骗活动,团伙中的人均以“小胖”、“小猪”、“可乐”等外号称呼。老板外号“猪哥”,负责接收境外非法转账,收到转账后向*某安等团伙成员提供银行卡信息,指示*某安等人将钱转到指定账户。同时,作案过程中的银行卡及手机卡皆是该团伙以余元人民币向他人购入。
经初步调查,*某安等3人在不到十天的时间,12张银行卡转账流水达八千余万。三人皆知所有资金均涉及违法犯罪,但为了获取不法利益,仍参与其中助纣为虐。
目前,*某安等3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警方刑拘,其余犯罪分子将进一步开展侦查。
警方提醒,诈骗分子套路深,网上招聘要警惕,切勿成为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工具人”,同时谨记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海都记者
杨江参温碧霞值班编辑
陈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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