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晋自然资告字[]7号)
经晋江市人民*府批准,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具体信息
P-50号地块大致位置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等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地块竞买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如竞得该地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同意该项目商品房的预售价格受*府调控。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万元。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02月18日至年03月06日到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02月18日至年03月06日到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03月0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03月0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03月07日16时00分在晋江市自然资源局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