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对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简办丧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缩短治丧时间。疫情防控期间,举办丧事不超过3天,从死亡当日起算(以村居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为准;18:00以后死亡的,从次日起算)。各镇(街道)殡仪服务站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接到治丧服务需求信息时主动询问死亡和出殡时间,做好本通知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缩减治丧规模。严格控制吊唁、仪仗、送殡等治丧环节参与人数,防止人群聚集。
(一)控制吊唁对象。倡导通过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