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池店镇海丝幼儿园秋季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原则。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
(三)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抽签)、统筹调剂”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班3周岁(年9月1日——年8月31日)。
三、招生名额
海丝幼儿园计划招收4个小班,名幼儿。
四、招生服务对象的界定与要求
(一)招生服务对象须符合“两一致”
1.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入住);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并实际居住服务区,同属桥南片区户籍。
2.适龄幼儿的父母(祖辈)有海丝景城小区一套房产,持有《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
3.“两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4.“两一致”购房落户对象,祖孙同户并落户本片区,只解决同父母的子女;共有产权只认定其中一户;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1位适龄幼儿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二)片区招生凭证报名
招生对象凭《户口薄》、《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报名登记,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五、招生时间安排
(一)7月5日—6日接受符合*策规定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
(二)7月15日公布适龄幼儿入学资格审核结果、摇号派位方案。
(三)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
(四)9月1日前招生结果送给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六、具体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第一类:原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村民子女;其他征迁安置户的适龄幼儿、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企、事业单位子女。
第二类:海丝景城小区购房户(房产60㎡以上)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海丝景城小区购房户(房产60㎡以下)的适龄幼儿和*策照顾对象(驻晋部队现役*人子女、优秀人才子女等)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电脑派位
1.若符合入园条件的对象超过计划招生数就采用电脑派位,除拆迁安置户(包括原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村民)以外,其他对象都进行电脑派位。
2.派位落选对象就近调剂到有剩余学位公办幼儿园。
(三)报名登记时间及招生要求
第一类对象:原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村民子女;及其他征迁安置户的适龄幼儿
1.登记时间:7月5日(上午8:30—12:00)
2.招生条件
(1)原华洲、霞美、大洲三村村民及其他征迁安置户的适龄幼儿,户口与户主同户同属桥南社区户籍,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
(2)原华洲、霞美、大洲三村村民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辈)持有海丝景城小区或锦洲瑞苑小区一套(60㎡以上)安置房;其他征迁安置户,持有海丝景城小区一套(60㎡以上)安置房。
(3)原华洲、霞美、大洲三村村民的适龄子女,可自愿选择就读海丝幼儿园或桥南中心幼儿园,报名时只能登记一处(重复报名将取消入园就读资格)。
第一类对象: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企、事业单位子女
1.预登记时间:6月25—26日到池店镇*府大院A室登记,由镇招生领导组研究统筹安排。
2.登记时间:7月5日到幼儿园登记(上午8:30——12:00)。
3.招生条件
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企、事业单位:持父(母)《行*介绍信》或《干部履历表》、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第二类对象:海丝景城小区购房户(60㎡以上)的适龄幼儿
1.登记时间:7月5日下午及6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招生条件
(1)适龄幼儿户口与父母(祖辈)同户同属桥南社区户籍,并有入住的水电费等证明,接受入户调查。
(2)适龄幼儿的父母(祖辈)持有海丝景城小区一套(60㎡以上)房产。
(3)招生对象提供(户口、房产)证件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
第三类对象:海丝景城小区购房户(60㎡以下)的适龄幼儿
1.登记时间:7月6日下午登记报名(14:00—16:30)
2.招生条件
(1)适龄幼儿户口与父母(祖辈)同户同属桥南社区户籍,并有入住的水电费等证明,接受入户调查。
(2)适龄幼儿的父母(祖辈)持有海丝景城小区一套(60㎡以下)房产。
(3)招生对象提供(户口、房产)证件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
第三类对象:*策照顾对象子女
1.预登记时间:6月25—26日到池店镇*府大院A室登记,由镇招生领导组研究统筹安排。
2.登记时间:7月6日下午到幼儿园登记(14:00—16:30)。
3.招生条件
(1)部队现役*人:持部队(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户口薄、现役*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2)优秀人才:持教育局核准《晋江市优秀人才证书》、户口薄等。
(四)登记时须提供材料
各类服务对象登记报名时,须持有以下材料,并用A4纸复印: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扉页、户主页、幼儿页)。
2.海丝景城小区《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征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全册复印)。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在同一页)。
4.提供3个月的水电消费清单。
七、招生录取结果与公布资格审查
7月15日在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