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早已被大家牢记在心,
可是仍然有人铤而走险。
晋江某小学的80后校长吴某,
不仅酒后驾驶机动车,
还咬伤民警和辅警的手臂。
资料图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1月10日22时许,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在石狮灵秀镇石金路宏基汽车城门口路段设卡查处路面违法。同日23时许,吴某酒后驾驶小汽车至上述路段时,发现有公安人员设卡临检便弃车逃跑欲逃避检查,后被公安人员控制。期间,吴某拒不配合执法,先后咬伤一名辅警的右前臂及一名民警的左前臂。
经鉴定,吴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82.89mg/ml,属于醉酒状态。民警左前臂咬伤致皮肤破损,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辅警右前臂咬伤未致皮肤破损,其挫伤面积为1.8平方厘米,损伤程度未达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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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吴某还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还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日前,石狮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处罚只是手段,
安全才是目的。
再次提醒那些喜欢喝酒的朋友,
酒后驾驶危害重重,
不可图一时侥幸置自己和他人安全于不顾!
酒后驾驶的危害
一、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二、高估自己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三、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五、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希望车主引以为戒,
多想想自己的家人,
时刻监督自己。
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