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晋江市重点人群常态化
核酸检测的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于4月23日开展晋江市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一)隔离点设在企业的,企业全体人员及其周边适当区域内的人员(具体由所在镇街道划定);
(二)4月16日以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
(三)以下重点人群:
1.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及供餐企业工作人员;
2.酒店(含酒店内经营场所)、宾馆、民宿从业人员;
3.小型渔船、乡镇船舶等出海作业人员;
4.咖啡厅、茶馆、奶茶店、餐馆、美容美发等从业人员;
5.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百货)、连锁超市等从业人员;
6.快递物流、外卖送餐行业从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7.家政、保安服务业从业人员;
8.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工作人员;
9.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服务对象;
1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场所从业人员;
11.农贸(集贸)市场、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从业人员;
12.旅游景区工作人员;
13.开放公园从业人员;
14.一线环卫职工;
15.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16.母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17.动车站、汽车站、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
18.大型企业(人以上)从业人员;
19.建筑工地从业人员;
20.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职工;
(四)复学师生员工(以教育局具体安排为准);
(五)其他重点区域人群。
二、检测时间:
年4月23日上午06:00开始(各采样点开始时间以镇街道公布时间为准)。
三、检测对象:
上述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的相关人员。
四、检测地点:
请以上镇(街道)以及村(社区)相关人员根据属地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五、注意事项:
1.检测对象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错时在村(社区)指定区域参加核酸检测。
2.采样点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按规范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保障物资、药品供应。
3.愿检尽检对象通过预约,可到相应便民核酸采样点参加采样,服从现场人员引导、安排。
4.检测对象非必要不跨区(采样点)采样,按所在镇(街道),以及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按时有序在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居民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
5.重点管控对象按原有渠道落实核酸检测。
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
6.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扎堆、不插队、不相互交谈,避免拥堵、聚集,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
7.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户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
8.请检测对象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22日
本报记者:许洋洋
内容来源:晋江市防控办
本期编辑:张华玲
本期审核:林建国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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