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石狮、晋江
恢复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具体情况如下
石狮市
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检测。
3.3-17周岁人员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请携带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进行接种,如有预防接种证一并携带;港澳台3-17周岁人员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本人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通行证)进行接种。
4.接种第二针、加强针的人员,如前面针次不在石狮接种,请同时携带接种凭证。
晋江市
18日,记者从晋江市防控办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冠疫苗接种水平,尤其是加强老年人群体的疫苗接种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免疫屏障,自4月19日起逐步恢复新冠疫苗接种点,后期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工作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温馨提醒:计划做核酸检测的人员,核酸检测要在离开接种新冠疫苗场所至少48小时后再采样,如遇紧急情况需进行检测,请主动告知近期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来源:石狮市卫生健康局、健康晋江
编辑:黄诗艺
审核:江晓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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