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84号
鉴于福州市已有多个区(县)报告多例新冠肺炎感染者,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配合核酸检测等措施
1、10月11日(含)以来有福州旅居史的入(返)晋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酒店(宾馆、旅馆、出租公寓)报告,或通过“入返晋人员自主申报登记”小程序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入(返)晋人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