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72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定于年8月25日(星期四)开展晋江市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敬请广大市民支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对象:
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学习、商旅的所有人员(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采样地点:
请广大市民根据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及村(社区)公布的采样点,按网格、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三、采样时间:
年8月25日上午6:00—12:00,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但应提前通告周知,应于中午12:00前完成采样工作。
四、注意事项:
1.请广大市民按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及村(社区)通知,携带好手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准备好“福建健康码”,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按时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接受采样。没有手机的市民可以带好身份证,到现场由志愿者帮助登记。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者不参加本次采样。2.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不要触碰采样人员的防护服、检测台和检测台上的物品,自觉维护好现场秩序。采样结束后,请立即戴好口罩离场。3.健康码“黄码”人员到所在区域专设采样点或专用通道参加采样。4.8月25日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根据天气变化做好遮阳防晒、防暑降温措施,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采样,全员核酸采样结束后便民核酸采样点恢复采样。5.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督促所有员工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核酸检测采样;各出租屋房东要履行督促责任,提醒、通知租户及时参加核酸检测采样。6.请广大市民认真履行个人法律责任,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8月24日
来源: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编辑:黄诗艺审核:吴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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