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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vs桃花债抄袭纠纷法律意见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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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抄袭《桃花债》事件剖析

关于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的作品比对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TA知识产权与娱乐法团队,接受唐七委托,就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否构成对文字作品《桃花债》的创作抄袭进行法律论证。

本律师团队审慎梳理著作权法对于“抄袭”的评判标准,结合深入阅读两部作品(年,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开始在网络连载发表,年1月沈阳出版社首次出版;年,文字作品《桃花债》开始在网络发表,年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并做综合评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解析“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思想、表达二分法是著作权法上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十九世纪在美国正式出现,目前被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普遍认可。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9条第2款规定,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

《美国版权法》第条第2款规定:“对于作者原创性作品的版权保护,都不延及思想观念、程序、工艺、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则或发现。”我国于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目前著作权法中虽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同“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为什么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呢?因为著作权实际是一种垄断性的权利,即权利人可以禁止他人使用,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否则将构成侵权。

思想具有继承性、聚合性和包容性的特点,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各种形式的表达,都不可避免的要建立在前人的思想基础之上。如果著作权法保护思想,则意味着限制了思想自由。

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是基于作品的创作规律以及著作权法的终极目标,即著作权法是鼓励创作、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而不是限制和阻碍人类文明的进步。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涉及电影、剧本,故事“情节”的纠纷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法院的基本观点是:主题、思想、题材、作者构思、叙述方法、写作风格等属于公共领域,不能由著作权人垄断。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不乏对“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的概括和描述。

例如在《女子十二乐坊案》中,法院判决指出:“由于人的思维和创造力是无法限定的,因此著作权不延及思想,只延及思想的表达。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中,不包括思想、方法、步骤、概念、原则或发现,无论上述内容以何种形式被描述、展示或体现。”

琼瑶诉于正案中,法院认为:“思想与表达二分法是区分作品中受保护的要素和不受保护的要素的基本原则,其内涵是著作权法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保护思想本身。”王浙滨等与胡建新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抽象的故事主线、主题思想、题材角度和叙述方法属于思想的范畴,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关于思想和表达的具体划分,美国著名的汉德法官在年判决的“尼克尔斯诉环球电影公司案”中首先提出了寻找“思想与表达”之间界限的抽象概括法。他指出:就任何作品,尤其是戏剧作品来说,随着越来越多的情节被剥离出去,就会有一系列越来越抽象的模式与之相应,最后一个模式可能就会是该戏剧是有关什么的最一般的陈述,有可能只包括它的名称。在这个逐渐剥离的过程中,实际是从表达到思想的一个抽离的过程。

例如针对作品的主题、题材等,就属于著作权法上的“思想”。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就明确规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具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

我国司法实践中也不乏这类案例。如张晓燕因与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题材主线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庄羽与郭敬明等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作品构思和语言风格不属于作品的表达”。

小说作品的细节描写,被认为是最低层次的表达。但对于文学作品而言,表达并不仅仅限于具体的文字和段落,还包括故事结构、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等,而作品独创性的体现往往并不在个别的文字和语句,而是在小说情节的逻辑串联层面。

例如在蔡心诉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就文学作品而言,其故事结构、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具体情节以及场景描写是最重要的因素,也是体现作者独创性劳动的主要方面。”

琼瑶诉于正案中,法院认为:“文学作品中,情节的前后衔接、逻辑顺序将全部情节紧密贯穿为完整的个性化表达,这种足够具体的人物设置、情节结构、内在逻辑关系的有机结合体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针对思想与表达的关系,实际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某一思想被具体到一定程度则将构成表达,而某些表达中也总能被抽离出一种思想。英国著名法官和学者休·拉迪认为:如果作者创造出的是一个被充分描述的结构,其就构成“表达”。

例如在琼瑶诉于正案中,法院判决认为:如果该情节概括到了“偷龙转凤”这一标题时,显然已经属于思想;如果该情节概括到了“福晋无子,侧房施压,为保住地位偷龙转凤”,这仍然是文学作品中属于思想的部分;但对于原审判决所认定的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结果等细节的情节,则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在蔡心诉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等著作权纠纷案中,法院认为:“两人圆满的走到了一起”系思想层面,两部作品对于该情节在表达上并不相同。剧本中,费峻玮故作神秘宣布结婚,策划婚礼恶作剧引文心加入,最终揭秘真相,有情人终成眷属。电影《怦然星动》中,苏星宇在颁奖礼上公开向田心告白,说在约好的地方见面,于是两人终成眷属。

二、“抄袭”的概念及其法律责任

“抄袭”在《辞海》中的文义解释上指,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通俗的讲,是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并作为自己的作品进行使用,完全或者部分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在法律维度上,“抄袭”指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或者经过部分修改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独创成份据为己有的行为。

在作品具体表达的最基本维度进行辨认抄袭相对容易,比如:文字作品中,具体文字、语句的抄袭,美术作品中,具体画面呈现的抄袭;影视作品中,具体台词、镜头的抄袭等等。相对复杂的抄袭辨认,往往是后一作品已经比照前一作品在最具体、最直接的基本表达维度上发生了直观的变化,这就要求辨别者基于前后作品的基本、直观表达进行梳理、提炼,将先后作品高于直接表达的部分梳理出来,且这种梳理需要把握在属于作品表达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维度内,之后再进行比照辨别。

关于“抄袭”的法律责任,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另关于赔偿损失部分,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三、法律维度内“抄袭”的判定逻辑——接触+实质性相似

所谓“接触”,是指在先作品可为公众获得,或由于某种特殊原因使得在后作品作者有机会获得在先作品。“实质性相似”是指在后作品与在先作品在表达上存在实质性的相同或近似,而可以使受众产生相同或近似的欣赏体验。

(一)“接触+实质性相似”的评价前提——“接触”的存在

在“抄袭”的判定实践中,通常先需要解决在后作品作者与在先作品存在接触的问题——对于那些根本不存在接触可能的情形,即便作品内容上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也可能因为创作的巧合。

“接触”,在著作权侵权争议的相关事项证明中,不限于以直接证据证明在后作品作者对在先作品的实际阅读或欣赏的直接发生,凡依社会通常情况,在后作品作者应有合理机会或合理可能性以阅读、欣赏或者听闻等方式知悉在先作品内容,即足以推定“接触”的存在。

因此,发生“接触”,可以直接证据来证明,比如,证明在后作品作者曾经阅读过、见到过、购买过、收到过在先作品内容,也可以间接证据予以证明,比如,在先作品在在后作品形成之前已通过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等方式公之于众等。

除上述判断依据外,对于“接触”的判定也可能通过“倒推”的方式来实现。比如,在后作品作者不具有对被控侵权作品自行创作的能力、以不平常速度完成作品创作等事实也可以作为其“接触”过在先作品的间接证据。

除此以外,在下列情形下,也可以推定在后作品作者接触了在先作品:在后作品与在先作品明显近似,足以合理排除在后作品作者独立创作的可能性;在后作品中包含有与在先作品中相同的错误,而这些内容的存在对作品毫无帮助等。

(二)“抄袭”行为下,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基本判定过程

基于“抄袭”行为日渐隐蔽的特点,抄袭产生的作品内容大多在具象化表达层面已经比照原作品发生了变化,因此,对先后作品进行比对,将可能需要对作品比对的内容位阶进行划定,即:

基于作品的基础、直观表达,抽离出相对抽象的部分,但该部分仍需要属于作品的表达,且受著作权法保护;

又基于“抄袭”性质的创作本身融入了来源于在先作品以外的创作部分,可能需要对在后作品中与在先作品内容无关联的部分进行剔除,即:

仅对先后作品之间存在创作关联的部分进行比对;再基于鼓励文化创新、避免创作垄断的基本法理追求,还需要对作品构成实质相似的部分剔除掉属于公有领域、有限表达等不被作者专有的内容进行排除。

1、划定比对内容位阶

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因此,在划分作品比对内容位阶的环节,需要率先掌握的原则是:注重思想与表达的界分,将作品位阶划定在表达层面。就此,抽象过滤法为目前普遍尊崇的划分依据——由最为具象化的作品表达逐步抽象至思想,并形成金字塔形状的整体布局。

在“抄袭”行为的查证中,对先后作品进行比较的参照对象就不应局限于文字、符号层面(比如,具体的措辞、语句等),而应以在先作品为基础,沿思想与表达的金字塔向上追寻至能够呈现作品内容又能体现作者独特创作的部分,并比照进行在后作品的内容梳理。

结合文字作品的创作逻辑,就叙事性文字作品而言,这样的要素可能集中体现于:具有独创意义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及基于特定逻辑、布局形成的情节串联整体等。

2、剔除在后作品中涉及讼争以外的内容

具有创作关联关系的前后作品内容,如以“A+B”代表在先作品内容,则在后作品经演绎呈现的内容可能是或“A”、“A+B+C”、“A-B+C”等。在明确前后作品比对的内容位阶划定后,需要对在后作品属于C的部分排除——这部分内容可能来自在后作品中作者的创作,也可能来自其他作品,总之不属于在先作品的创作内容,不应列入查证范畴。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律师团队为何将“剔除”工作放在内容位阶选定之后。表面上来看,先行剔除争议以外部分,再划定内容位阶,将在先后作品内容位阶梳理上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在司法审判的维度上,出于节省审判资源考虑确实更加经济。

但在“抄袭”的判别中,首先,在最终明确是否构成“侵权”的评价时,将极有可能需要对先后作品存在创作关联的内容“量”进行认定,而这个“量”的认定,需要结合在先作品内容于在后作品内容存在的体量,比照先后作品的实际创作量来综合衡量;其次,考虑到作品故事及情节的完整性,如先行对部分作品内容进行剔除,则有可能导致作品之间整体进行比对的环节直接缺失,从而得出错误的判定结论,因此,考虑到判别结论的完整性,本律师团队建议在划定作品比对内容位阶的环节,先行保留在后作品争议以外内容,以观全局。

3、剔除著作权法保护以外的内容

为保护和鼓励文学创作,防止创作垄断的发生,著作权法排除了一些情形下的作品内容保护,或在特定情形下以法定许可的方式授予公众使用相关作品内容的权利。

这些情形包括:公共素材、有限表达、场景理论以及合理使用等。在“抄袭”判定的先后作品内容对比中,如果先后作品确有高度相似内容,则涉及这些内容的部分需要进行剔除。

考虑到在部分“抄袭”行为模式下,可能存在将在先作品整体套用于在后作品的情形,而先后作品争议部分的基础素材选择及内容逻辑排布、串联可能十分相似或高度雷同,而这部分基础素材中,并非仅含有在先作品作者的独创内容,往往夹杂许多“著作权法保护范畴以外”的元素,但这些元素的运用,恰恰可能依据作者的特有编排逻辑而赋予作品整体内容的独创性效果。

如果在选定先后作品内容的比对参照时,先行粗暴的将这部分内容排除,则可能导致在先作品整体的独创设计无法真实呈现,在后作品如存在这个维度上的“抄袭”也将被忽略。因此,为追求评价效果客观性,本律师团队仍建议将该部分内容剔除的顺序排列于划定作品比对内容位阶并做整体评价之后。

四、关于《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抄袭”判断意见

(一)关于“接触”的法律评价

文字作品《桃花债》,作者大风刮过(笔名),于年1月开始,通过晋江文学网以小说连载方式发布,首轮发布时间周期为年1月至年7月;[1]纸质版小说《桃花债》,于年7月起由中国文联出版社首轮印刷并公开发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做出之时,共经历1版印刷。

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唐七(笔名),于年5月开始,通过晋江文学网以小说连载方式发布,首轮发布时间周期为年5月至年6月,纸质版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于年1月起由沈阳出版社首轮印刷并公开发行第1版,于年12月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发行第2版,于年10月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发行第3版,于年1月湖南文艺出版社发行纪念版,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做出之时,共经历4版印刷。

以上关于文字作品《桃花债》公开发表早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客观事实,无论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作者是否直接阅读过小说《桃花债》,都已经构成盖然性认定“接触”存在的事实。

(二)在“抄袭”维度内评价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1、《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内容比对要素

《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均属于叙事性文字作品。在文学创作维度上,叙事性文学作品的核心创作要素体现为:具有独创意义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故事情节。因著作权法对作者基于作品享有的权益进行保护的基础在于作品的核心独创要素,本次比对即以上述作品内容为基础执行操作。

2、《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故事情节比对

该部分律师意见,以整体评价文字作品《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否存在创作关联关系而构成“抄袭”为论证目标,为保障比对内容全面、完整,本律师团队以就该两部作品全部故事情节进行梳理、比对为基础执行操作。

第一部分:文字作品《桃花债》核心故事梳理(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布故事)

(1)宋珧升仙前

天枢星君与南明帝君互生仙契线,玉帝为破除仙契线,令二人共同下凡历劫。天枢星君在这一世投胎为杜宛铭,南明帝君在这一世投胎为姜宗铎,二人与凡人宋珧是同窗。杜宛铭因聪敏过人遭同学嫉妒,常受到欺负。一次,宋珧无意中帮杜宛铭捡起被同窗扔掉的本子,此后,杜宛铭替宋珧抄书报答,宋珧便决定罩着杜宛铭。姜宗铎因时常与杜宛铭发生不快,便也成了宋珧保护杜宛铭时的对手。不料,在一次争吵中,原本牵着天枢与南明的仙契线脱落下来,却粘连到了天枢和宋珧之间……

此后的日子里,杜宛铭总是帮宋珧写作业,宋珧则一直罩着杜宛铭,直到长大。一次,宋珧弄丢了杜宛铭的玉佩,便偷了自己母亲的玉佩赔给杜宛铭。长大后,宋珧学无所成,情场失意;杜宛铭状元及第入朝为官,却因家中旧事获罪灭门,宋珧用计将杜宛铭救出,时常陪伴。但杜宛铭身体孱弱,没过多久便死了。

宋珧遇到青楼花魁瑶湘,一见钟情,豪掷千金。没想到花魁喜欢穷秀才,不但将钱财悉数赠予秀才,还讽刺宋珧不懂感情,宋珧做了帮衬花魁与秀才的冤大头。宋珧想到算命先生说自己永世孤鸾的命运,沮丧万分,路边吃馄饨面时,误食太上老君掉落凡间的仙丹,飞升成仙。

(2)宋珧升仙后

宋珧本是凡人,误食太上老君掉落凡间的仙丹而飞升成仙,封号“广虚元君”,也称“宋珧元君”。宋珧初见衡文清君时,并没有看到衡文正脸,仅远远看了一眼衡文的背影。宋珧初次近距离接触衡文,是衡文在莲池边作画,那时,衡文不小心将墨汁溅在了宋珧身上,便承诺送画给宋珧,之后第二日,衡文便送予宋珧,二人畅饮谈天,这时,宋珧也才知此人是衡文清君。

这天,太白星君告诉宋珧,天枢星君与南明帝君因私情获罪,玉帝已打下凡界令二人历劫,并安排宋珧下凡设劫,目标是对天枢和南明的感情造成干扰,但临行前衡文告知宋珧设劫的方式是宋珧变成藩王公子看上并纠缠天枢,令其与南明连相思都不得时辰,宋珧于是很不情愿的下凡去了。

下凡后,宋珧成功附体于藩王公子李思明身上,导致原本痴傻的李思明忽然清醒,东郡王府上下皆惊愕。东郡王请法师跳大神,法师称李思明是白虎星君转世,东郡王很是欢喜,经过一番讲经论道,府中人皆认为李思明就是白虎星君下凡。宋珧查清南明帝君在凡间叫单晟凌,天枢星君在凡间叫慕若言,并查明了二人的身世背景。命格星君告诉宋珧要在天枢与南明会合的路上劫持慕若言回府。

宋珧左右等不来慕若言,命格偷偷告知,慕若言被山贼劫走了,要李思明去抢人。李思明率人冲进黑风寨救出慕若言带回东郡王府。宋珧与命格星君理论,得知用什么方法设劫全看宋珧自作主张。

李思明来房中探视慕若言。慕若言刚醒,李思明就展开攻势,表明爱慕之意。慕若言问李思明为何救自己,李思明言语间百般调戏。从慕若言房中出来,李思明遇见侄儿晋宁,被缠住陪着玩了一阵子。夜晚,李思明再来找慕若言,却发现慕若言悬梁自尽,宋珧及时度了口仙气救下他,是夜李思明、慕若言二人共寝。宋珧见到命格星君,得知慕若言的命运,不到历劫完成,想死都不行。

李思明向府内上下打点,称慕若言是自己的人,慕若言得知后试图撞墙自尽,未果。昏厥过去的慕若言醒后发现李思明为自己喂药的方式,气急之下咬伤李思明的舌头,继而绝食,又在李思明的威吓之下放弃了。

李思明发现慕若言一直在看一枚玉佩,佯装醋意将玉佩扔进湖里,慕若言继而投湖,李思明得到王府内湖守畛帮助,下水成功救起慕若言,给慕若言人工呼吸,被晋宁发现,有点尴尬。李思明劝慕若言勿再轻生。东郡王归来并带来幕僚,李思明初见赵衡,宋珧认出赵衡其实是衡文清君,十分激动。夜里,衡文将宋珧从李思明体内唤出,二人闲来叙话,共榻一夜。

慕若言咳血,李思明请大夫来瞧,竟是痨病,怎样得的不得而知。前院里,晋宁晋殊撞见李思明和赵衡,小孩子顽皮扯趣。东郡王发现李思明与慕若言之事大动肝火,家法惩罚李思明,衡文及时将宋珧元神救出,免受更多皮肉之苦。

宋珧找到慕若言,及时用闪电制止了仆役喂慕若言*药。李思明受罚后伤势很重,将养了数日,慕若言只对李思明稍微照顾;宋珧趁李思明肉身受伤,正好在凡界自在游玩。于是,李思明养伤期间,宋珧离开李思明身体与衡文混在一处。

慕若言一直咳嗽,宋珧见命格星君获知,五日后单晟凌来救慕若言,李思明将会刺慕若言一剑,实际却是单晟凌肉身挡剑。

宋珧来找衡文,却遇见一只狐狸精想与衡文修好,宋珧打散狐狸精,衡文善心,放其归去,狐狸精名为宣离。衡文欲与宋珧成欢,却被宋珧推开。回到李思明体内,宋珧辗转无眠。李思明与慕若言下棋,让宋珧想起在天界与天枢下棋的过往,有些失神。期间,赵衡过来,悄悄告知,单晟凌来了。

单晟凌假扮家丁混入东郡王府,李思明安排单晟凌进涵院倒夜香以折磨慕若言和单晟凌二人。慕若言与单晟凌在东郡王府中相见却不能相认,宋珧、衡文隐了仙身在半空中看热闹。

李思明见慕若言若有所思,与其讲诗闲谈。夜晚单晟凌成功救出慕若言,宋珧原本以为是自己捅单晟凌一刀,做足了准备,不料是自己乱中中枪,幸好衡文前来搭救;李思明重伤身亡。

李思明肉身已死,无法再用,但下凡设劫的使命尚未完成。宋珧便被安排再次下凡,借道士广云子肉身,继续为天枢、南明设劫。新借身的广云子行迹邋遢,临去东郡王府给李思明做法会前才梳洗的像个人。

广云子参加东郡王府法会,听闻大家将李思明的死因传成李思明与赵衡有染,对慕若言始乱终弃,死于情杀。法会间隙,广云子用两个玉葫芦从晋宁、晋殊手中换回慕若言的玉佩和李思明送给慕若言的竹筒。宋珧借身广云子期间,衡文依旧以赵衡身份陪伴。

广云子和赵衡启程前往周家渡,半路投宿客栈有贵客重病,恰是慕若言。广云子声称懂得医术,为慕若言诊脉,慕若言病中惧思,一直把身边的人当做李思明。在客栈,宋珧仍是借广云子之身行事,就寝时照例脱开元神与衡文一处安睡。

宣离每夜送给衡文金罗灵芝,这夜,宋珧将宣离新送来的灵芝拿了,用来救慕若言。宣离被以狐狸原身捕获,赵衡将其救下,之后得知单晟凌曾经去宣离洞中偷金罗灵芝,还伤到了宣离,目前被宣离关在洞中。

夜里,宣离想和衡文同睡,但被宋珧赶去和广云子的肉身同屋,自己仍与衡文同榻,宋珧想等慕若言醒来,将单晟凌放出狐狸洞安排重聚。慕若言醒来向广云子谢恩;赵衡回转身来,慕若言认出了赵衡即是当时东郡王府的幕僚。用餐闲话之时,衡文暗暗透露人之生死与“房子”的道理给慕若言,宋珧听来十分忐忑。

夜里,宣离带宋珧赶到狐狸洞,欲将单晟凌放出来,不料狐狸洞遭打劫,据幸存的小山猫说,单晟凌被不明身份的道人救走。于是,山猫也被宋珧带在了身边。

单晟凌回到客栈,得知是广云子救了慕若言,特来拜谢;宣离认出单晟凌,怒火中烧,但听了广云子的劝告按捺下来。宋珧与衡文闲聊,说起当年宋珧的坎坷情路,并奉劝衡文不要因好奇而涉猎凡情。

夜里,衡文、宋珧想去探听单晟凌被救走的原委,于是潜入慕若言房中,不料撞见单晟凌与慕若言巫山云雨,两人退出房间就寝,宋珧却做了春梦。

第二日,慕若言与单晟凌离开客栈,广云子和赵衡来追,四人一同乘船去卢阳。船上,广云子帮单晟凌看手相,并告知单晟凌将有天劫,除非只身向道,否则难以化解。宣离和山猫化作原身在衡文身边。慕若言看到山猫玩弄广云子藤架里的竹筒,略略失神,询问山猫的名字,广云子随口一说“阿明”。

船到平江渡口,投宿客栈后,碧华灵君与陆景来找宋珧和衡文。碧华灵君无意中看中山猫,想带回天庭,山猫不肯,碧华灵君告诫这个“不肯”,可能会后悔;陆景来找衡文却是为公文之事。

天明,衡文彻夜批阅公文刚睡下,小二敲门,宋珧忘记用广云子的躯体,匆忙间以真身见慕若言,宋珧谎称自己是赵衡的表兄。慕若言告知,卢阳城即将封城清查人口,并提供自己私宅安顿广云子与赵衡,宋珧则表示将在中午离开。慕若言及侍卫偶然撞开隔壁的门,发现广云子躺在地上已是死人,赵衡和宋珧只好去衙门走一趟。

公堂上,知府验尸无果,欲对衡文和宋珧用刑;宣离赶来搭救,向百姓爆料了单晟凌杀了东郡王三公子进而引发战争;宣离欲杀单晟凌报仇,被宋珧阻止。宋珧、衡文再见命格星君,获知凡间单晟凌慕若言大限将至,衡文又道出天枢、南明仙契线是两星天命使然,而此线是死结,除非有一人灰飞烟灭,玉帝派宋珧下界也有试探仙契线是否可破之意。

宋珧想到一两日后慕若言将寿终,总有牵挂,便去找慕若言;慕若言从山猫处打听到竹筒来历,得知宋珧、衡文都是仙君;宋珧劝慕若言回头是岸,慕若言并未接受。

宋珧和衡文在云头看到卢阳城内纷乱的景象,东郡与朝廷两*讨伐南郡,众人得知是单晟凌为救慕若言杀了李思明导致战争,欲杀单晟凌和慕若言。宋珧救起慕若言,告知自己就是李思明、广云子,并告知慕若言此番历劫、设劫的真相,慕若言并无反应。单晟凌危难之际,山猫化出雪狻猊保护单晟凌;慕若言认定天命,拒绝宋珧相救跳下云头;衡文将宋珧困在云上保护他;衡文救慕若言,斗雪狻猊,宣离挺身保护衡文;碧华灵君现身收了雪狻猊,用镇灵罩救诸位于危难。

碧华灵君从镇灵罩中放出各位*魄,南明已经成为被一团光笼罩的仙*,天枢和衡文已是十一二岁的小孩样态,宣离为救衡文被打回原形,单晟凌和慕若言的肉身已经灰飞烟灭,碧华灵君带南明帝君的*魄及雪狻猊回去交差;南明帝君于雪狻猊有恩,雪狻猊为了报恩附在山猫体内,当初单晟凌从宣离洞中逃走正是雪狻猊所为。

衡文和天枢醒来,宋珧与两位重新认识,带上宣离,准备将两位神仙在凡界带到恢复原身后各领天命。宋珧带衡文和天枢新买个院落住下,邻里都以为三人是父子。宋珧与衡文睡在一处,说话间想起给衡文起名为赵衡的过往。宋珧带衡文和天枢逛集市,偶遇青楼晴仙姑娘落帕相邀,宋珧婉拒。回到府中,宋珧仍与衡文一处安寝,想到过往再想到后日无多,宋珧因伤感而情不自禁。

冯氏布庄的月盈小姐看上了宋珧,令吕胡氏说媒;晴仙带人来给宋珧递请帖品茗,宋珧感觉自己走了桃花运。衡文再要与宋珧一处安寝,宋珧拒绝了。

宋珧去醉月楼听晴仙弹曲,得知晴仙将被张员外侄子赎身后送给张员外做寿礼,宋珧称会想办法。天枢替其他孩子抄功课,宋珧见了总觉得似曾相识。

宋珧再去醉月楼找晴仙姑娘,以高价先于张员外的侄子赎出晴仙,暂带回小院,计划过两日再帮晴仙安排去处。宋珧府中众人皆认为晴仙住在府中不成体统;晴仙得知宋珧无意娶她,终日哀怨。布庄听说宋珧将晴仙赎出,又请来吕胡氏退婚;晴仙希望以身相许,宋珧婉言拒绝。

夜里,宋珧发现院内有人,偷听得知原来晴仙与何敬轩两情相悦,但月盈又与何敬轩青梅竹马,为让何敬轩与月盈终成眷属,晴仙骗宋珧为自己赎身,宋珧才意识到自己并非走桃花运,只是又做了成全别人的桥而已。宋珧大度成全几人,自嘲永世孤鸾的宿命。

宋珧见衡文恢复了仙身,喜出望外,但其实衡文早就恢复了,只是想看看宋珧的桃花运如何,才继续保持了几日仙童模样。是夜,宋珧与衡文一夜春宵。

衡文觉得宋珧此次下凡设劫多有蹊跷,决定先回天宫调查清楚,并做好了与宋珧一同受罚的准备。宋珧在衡文走后,向玉帝发了一份折子,这份折子可以在衡文之前抵达玉帝案头。折内,宋珧自陈向天枢通信的罪过。

北岳帝君率天兵来带宋珧与天枢回天庭。宋珧回到天庭广虚元君府中便被软禁起来。回到天庭的宋珧睹物思人,想起衡文。宋珧去蟠桃园见玉帝,玉帝跟宋珧讲了天规的原理,问宋珧最大的罪过是什么,转而让宋珧去找司命问因果。

从衡文处,宋珧得知,其实受命玉帝到凡间设劫,全是玉帝、天枢、命格星君为自己设的劫,目的是保宋珧不至灰飞烟灭,同时又能斩断仙契线。宋珧见了命格星君,得知自己最大的罪过是让衡文通晓凡情后与宣离搭上线,而宣离恰恰是衡文的情劫。

宋珧明白,欠的债迟早要还,自己是永世孤鸾的命,注定是为别人牵线引路的桥。宋珧来看天枢,却发现天枢碎了自己的仙元只求灰飞烟灭,宋珧将自己的仙元度了一半给天枢,救其不死。宋珧来找宣离,交代宣离日后好生照顾衡文,将自己的另一半仙元度给宣离,令宣离更快成仙。宋珧与宣离互换形貌,以狐狸的模样又去看望了衡文,陪衡文批阅公文,就寝,最后离开。最后,宋珧骗太白星君送自己下界,独自找个洞钻了进去,静待灰飞烟灭。那一刻,宋珧却似乎在恍惚中看到了衡文。

宋珧再入轮回:第一世,投胎为蟑螂,最终葬身鱼腹;第二世,投胎为乌鸦,最终死于雷击;第三世,投胎为乌龟,最终被冻死;第四世,投胎为野猪,最终坠崖而死。无论哪一世,衡文都陪在身边照拂……

终于轮回到这一世,宋珧重新投胎成人,名叫秦应牧,集市上再与赵衡相逢。彻夜畅饮后,第二日酒醒再不见赵衡。秦应牧四处找寻,总是不得寻见。这天算命,却抽到了“猴子摘月”的下下签,沮丧之下,在街边落座,吃上一碗馄饨面。巧的是,这馄饨面又接了太上老君的仙丹,秦应牧飞升成仙了。

宋珧回到天庭,王母说破当年宋珧险些灰飞烟灭之时,无意中已然断了与天枢的仙契;面对宋珧,玉帝无奈之下,接纳了这位再次飞升的神仙,但只许宋珧做个散仙,发配到极东的海岛去了;碧华灵君告诉宋珧,当年灰飞烟灭时,衡文曾经试图用仙元搭救,后来更是蒙诸位仙友相帮,才将宋珧的一小缕*魄保住,塞进轮回,而衡文却因私下凡界看宋珧轮回而获罪,被玉帝革除职务,发配到极东的海岛做了散仙。

宋珧得知一切,奔赴极东海岛找衡文。两人一见,细数彼此欠下的债,却是泯然一笑——哪里有债这一说呢?

第二部分: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核心故事梳理(按核心人物先后身份背景顺序排布故事)

(1)七万年前,司音身份背景下的故事情节

狐帝幺女白浅,生于14万年前。白浅长到5万岁时,娘亲怕她日后嫁人被欺负,决定送去跟战神墨渊学艺。但因墨渊素来不收女徒,娘亲便将白浅化作男儿身,并化名司音。由凤族上神折颜送司音至昆仑虚拜师墨渊。

司音看墨渊外形儒雅,与自己想象中战无不胜的大英雄英伟形象相去甚远,内心并不服气,听闻墨渊酿酒绝美,于是悄悄偷来墨渊酿的酒跟折颜酿的酒比试比试,不料酒太好喝,司音贪杯醉了。瑶光上神倾心墨渊,为求墨渊真心,在昆仑虚附近住下,多年来一直试图接近墨渊。

这日,便遇见喝醉的司音,知其是墨渊徒弟,便押解回仙府盘问,囚于水牢。墨渊听闻司音被抓,闯入瑶光上神水牢救出司音,并与瑶光上神另择日期在苍梧之巅决斗。瑶光上神败后,再不来寻事。此一事后,司音彻底敬服墨渊。

一日,司音与师兄令羽被绑架到*族大紫明宫,*君擎苍要强娶令羽,令羽抵死不嫁。司音在大紫明宫期间,结识了*族二皇子离镜。墨渊得知两位徒儿被*族掳走,亲赴大紫明宫,将二人带回昆仑虚。当夜恰逢司音历劫,墨渊担心司音因平日疏于练功无力承受,便为司音顶受三道天雷。司音回到昆仑虚后,离镜追求示爱,司音渐被打动,两人修好。

白浅大嫂的妹妹名叫玄女,羡慕白浅貌美,白浅便请折颜照自己样貌为玄女“整容”。白浅化身司音后,玄女为逃避与熊瞎子的婚事来昆仑虚投靠司音,却与离镜苟且,司音与离镜因此断绝。离镜与玄女大婚不久,擎苍便将玄女鞭打后赶回昆仑虚,并率领*族*队攻打昆仑虚。不料,玄女实为*族的奸细,再用苦肉计回到昆仑虚,实为盗取阵法图,令墨渊与部众陷入艰难。战至最后,擎苍使出东皇钟,墨渊为救众生,只得以自己的元神祭钟,将擎苍封印于东皇钟内。自此,*族战败。墨渊死后,司音到大紫明宫向离镜借玉*救墨渊被离镜拒绝,待离开之时,却得知玉*实在玄女处,司音一怒之下与离镜恩断义绝。

离开昆仑虚,白浅已不需要再用司音的身份。为救墨渊,白浅将其遗体带回青丘炎华洞,每日以自己的心头血侍奉,以保墨渊仙身不腐。无奈白浅体力不支,又得母亲修为,才能在侍奉墨渊的同时,保自己不死。

关于白浅的婚事,5万年前,天君定下白浅曾与天君二子桑籍的婚事,但桑籍居然钟情于白浅的侍女少辛,后又带少辛私奔,退了与白浅的婚事。天君有愧,即定“为继任天帝聘下白浅为后”。

(2)三百年前,素素身份背景下的故事情节

天族太子夜华出生即被认定是天选的储君,从小被以储君的标准供养,终日修习,没有童趣,其母心疼儿子,向天君求情,却反被天君隔离。夜华先后师从慈航真人、元始天尊,从小被与墨渊相比,成长并不快乐;天君为监督夜华修习,找来名将之后素锦与夜华作伴。夜华出类拔萃,天君在夜华提出希望见到母亲的请求时,刁难称,如果夜华两万岁修成上仙,则允许夜华见其母亲。出乎意料的是,夜华竟然完成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对于素锦,夜华渐明她的心思,素锦也向夜华做了表白,但遭到夜华的拒绝。

一日,夜华与三叔连宋喝酒,偶然从连宋处听得:“历了情滋味,才能识得人生之盈亏。”这时间,恰逢赤焰金猊兽在凡间作乱,夜华奉命降服,因战斗中力竭被迫现出原形落在俊疾山,数日后醒来发现自己被一个女子捡回家。现出原形的夜华被这女子当成家蛇来养,渐渐与该女子产生情愫,夜华暗暗给女子起名素素,而这素素,正是在凡间历劫的白浅。

夜华不想素素永远以为他是一条蛇,于是偷跑去天宫跟连宋商议,最终选定苦肉计。夜华施用苦肉计化身重伤男子,被素素搭救,夜华痊愈后,便以身相许来报恩。两人在俊疾山,过着一段幸福的日子。为了跟素素在一起,夜华找连宋商议对策,欲趁与鲛人族大战之机假死以求自由。素素怀孕,夜华提前施行计划,不料,素素却闯出了夜华临走时布下的仙障,被天君发现了。天君发现素素腹中有夜华的骨肉,夜华无法抵抗天君的逼迫,便将素素带上天宫。

夜华知道,在天宫欲保素素平安,必须极力表现对素素的冷漠,但素素并不了解,而是在夜华的“冷遇”下渐渐心灰意冷。但素素并不知道夜华的一番苦心,也不知晓夜华为保护自己承受天雷之事。为打击素素,侧妃素锦又设圈套令素素误认为夜华只对素锦有心,对素素无意。素锦设计陷害素素,令人误认素素推素锦下诛仙台,自己却伤了眼睛。为保素素生命,夜华令人剜去素素双眼,赔偿素锦。素素在天宫的日子更是痛苦难言。

但素锦对素素的陷害并未结束,为除素素,素锦暗示,从诛仙台跳下就可以回到俊疾山,但素素并不清楚,素锦为她指的却是一条死路(因为神仙跳下诛仙台可以生还只是不再为神仙,但凡人跳下诛仙台却会灰飞烟灭)。天宫的一切令素素心如止水,素素临盆后,为儿子取名阿离,自己却跳下了诛仙台。夜华知道素素跳了诛仙台,也从诛仙台跳下试图营救,却为时已晚,夜华的修为也丧失殆尽。殊不知,素素的过往经历全是白浅飞升上神的历劫,诛仙台一跳,冲破了素素额头上的封印,于是,世间不再有凡人素素,代之的是白浅上神的归来。

跳下诛仙台的白浅,昏倒在东海之东的十里桃林,想起过往,心如死灰,于是向折颜讨要忘情药,忘记了这次历劫经历的一切,记忆中只以为确如爹娘所说,自己曾经大病一场,昏睡了三百年罢了。

(3)现时,白浅身份背景下的故事情节

东海水君新得一子,办满月宴,白浅因母亲当年难产时,东海水君家曾有帮助,特赴东海满月宴送贺礼。半途中,白浅来到十里桃林找折颜,却偷喝了折颜百般叮咛不得偷喝的酒,不慎大醉,初遇夜华。到达东海,白浅误入东海水君后花园,丢了赖于辨别方向的迷谷树枝,偶遇赴宴的夜华和阿离,阿离见到白浅便唤娘亲。

白浅在花园遇少辛,提及过往,并赠破云扇给少辛,许她一个愿望;夜华才得知,眼前的白浅就是自己的未婚妻。东海水君责怪白浅损坏后花园的青荇草幛,开罪之下白浅冒名折颜的仙使,后与夜华一同列席宴会;夜华离开之时,将阿离托予白浅照顾,白浅却与阿离在后花园找到夜华与缪清,“棒打鸳鸯”。

返程之时,白浅误落洞穴,偶遇离镜。当年白浅以司音身份认识离镜,此时离镜方知白浅是女儿身。离镜向白浅表白自己多年来一直在找“司音”,白浅不理,拂袖而去。回到青丘,白浅发现阿离竟在家中,原来,夜华有意与阿离一同入住青丘。集市上,白浅带阿离买吃食,再遇夜华,回到家中竟意外发现夜华做得一手好菜,此后,夜华便与阿离在青丘住下。

一日,白浅、夜华、阿离三人共赴凡界游玩,白日间,发生了夜华救白浅于惊马,阿离误闯青楼,白浅市井遇醉王爷等一连串趣事;夜晚,夜华、白浅、阿离又放河灯祈福,投宿客栈,同榻而眠;次日清晨,夜华又借客栈厨房煮粥,给白浅和阿离做了早餐。夜华偶回天宫几日,白浅和阿离终日以枇杷充饥,很是不爽;夜华再回青丘,白浅便为夜华安排擂台招徒学习厨艺,试图以此改变“非夜华不可”的厨房现状,却被夜华拒绝。

少辛之子元贞调戏素锦不成,被天君打入凡间历劫60年,少辛请白浅帮忙助其子平安渡劫。白浅研究了元贞的命格,发现元贞在凡间陷入身世、夺嫡、夺爱等纷争,历劫关键在十八岁救落水美人。白浅来到凡间,留在皇宫成为元贞的新师父,摸索如何帮助元贞渡劫。夜华告诉白浅,凡间元贞之父实为东华帝君,需格外留意不能改了东华帝君的命格。是夜,夜华与白浅同榻而眠,夜华询问司音的去处,白浅并未道明实情。

清早白浅帮夜华束发,夜华临走时给白浅一串珠子,并让白浅在元贞历劫的关键时刻将东华帝君推下水去,既可以不动东华帝君命格又可以帮元贞渡劫。白浅想到侄女白凤九对东华帝君一往情深,东华帝君现在凡间,凤九可能同在凡间报恩,于是担心凤九与东华帝君再起尘缘。经向元贞打听,白浅得知,凤九确实在凡间,托生为宫中陈贵人。白浅找到陈贵人,恰是凤九,却觉凤九全然没了原来的意气风骨。后白浅与凤九对话,才知是凤九使用了两生咒,并知凤九下凡报恩的原委,白浅颇为放心。折颜来凡间向白浅打听四哥白真的下落,并告知白浅,夜华在打听年前旧事。

白浅找少辛做推皇帝下水的工作,少辛最终安排桑籍动手。六月初一,白浅依计帮元贞渡了劫,但因皇帝不会水,也不小心改变了东华帝君的命格——落水皇帝最终被陈贵人救下。深夜元贞向白浅请求留下金翅大鹏,被夜华撞见,元贞被司命星君施法忘记当晚的记忆,夜华的情绪有些不好。夜华随司命星君一同来凡界将白浅带回去,白浅、夜华、司命星君、凤九一同商议如何补救东华帝君的命格,司命星君因听说皇帝已经对陈贵人种了情根,遂安排凤九为东华帝君造情劫。

白浅回到青丘,发现玄女已经将墨渊仙身和阿离一同骗走,一怒之下杀往大紫明宫。就在白浅与*族激战的关键时刻,夜华赶到解围,并替白浅惩罚了玄女,玄女因果得报,白浅与离镜也就当年的孽缘做个了断。白浅回到青丘养伤,四哥坐骑毕方向白浅表白,被夜华撞个正着,白浅婉言拒绝毕方;夜华向白浅表白,白浅并不理解夜华真意,也未知晓自己对夜华有情,拒绝了夜华。

为促白浅伤愈,夜华提议带白浅去天宫泡天泉,白浅欣然同意。是夜,白浅梦到墨渊,醒来后,便到炎华洞看望墨渊。回来路上,白浅打算在湖中洗澡,却被夜华误以为要跳湖,情动之处,夜华再向白浅吐露衷肠。回到狐狸洞,白浅听迷谷来报离镜在谷口等候,白浅并未理会。第二日,白浅、夜华出发去九重天,在谷口遇见离镜。离镜向白浅送玉*,白浅拒绝;白浅与离镜说明当年实情,与离镜彻底决断。

夜华带白浅来到九重天,安排白浅住在“一拦芳华”,侍女奈奈见到白浅,以为是结魄灯结出来的素素。夜华送白浅去天泉,留白浅与阿离沐浴,独自拿白浅的折扇回去书房题字。阿离不胜酒力醉去,白浅浴后去书房找夜华,却遇素锦和缪清,原来是缪清想用下了情药的汤来勾引夜华,夜华大怒,欲安排缪清回东海,让素锦一同嫁去东海,素锦看到白浅则十分震惊。夜华送白浅回“一拦芳华”,询问白浅为何也同意送缪清回东海以试探白浅对自己的心意,却再次失望,并认为白浅心中只有墨渊而没有自己。阿离夜里仍然酒醉未醒,白浅夜间百般照顾,早饭后又去天泉,偶然听到宫娥们私下议论白浅狐媚,谈及夜华对素锦素来冷淡。

白浅回到“一拦芳华”,遭到夜华指责未妥善照顾阿离,白浅内心委屈。奈奈找不到阿离,以为是素锦抱走了十分着急,白浅从奈奈的反应推想,阿离之母当年跳诛仙台可能与素锦有关。素锦来见白浅,意图挑拨白浅与夜华的关系,却被白浅噎了回去。奈奈告知白浅,夜华曾经试图杀素锦为素素报仇,素锦之所以能保命是因为天君照顾,而在夜华看来,素锦毕竟带着素素的眼珠。

折颜来找白浅,告知墨渊要醒了,并说自己用追*术发现墨渊的*魄已经重新集结,现在西海大皇子叠雍体内借其仙气调养。白浅随折颜至西海求证,墨渊确实将*魄寄于叠雍体内。为让墨渊早日醒来,白浅希望借助神芝草、结魄灯的力量。夜华得知白浅想用结魄灯和神芝草帮助墨渊苏醒,来到西海询问白浅对自己的心意,白浅却只想到不要耽误夜华继位天君,竟提出解除婚约,夜华内心遭到重创。

四哥白真来看望白浅,点破白浅已经对夜华动情的事实。夜里,夜华在喝闷酒,白浅来找夜华取结魄灯。白浅的情感似乎因四哥白真的点化而苏醒,白浅、夜华共度良宵。醒来后,白浅明白自己对夜华的情意,夜华却不见人。

白浅用结魄灯将叠雍体内墨渊的*魄结好,并用折颜送来用神芝草炼制的丹药,助叠雍康复。叠雍醒后,以为白浅喜欢自己,表明自己喜欢的却是夜华。

白浅再用追*术探查墨渊*魄的情况,却发现丹药实是夜华炼的。白浅去天宫看望夜华,但夜华有意隐瞒伤情,白浅也没有戳破。白浅去折颜处打听,才知夜华为取神芝草受重伤,炼丹药又散尽修为。白浅担心夜华,来天宫探望陪伴。

阿离与成玉从灵山法会回来,再与夜华、白浅聚于天宫。白浅提出想九月初二成亲,夜华喜出望外,但因夜华取神芝草砍死四只神兽,犯下过错,需要下凡历劫,白浅要夜华承诺在凡间也不得娶别的女子。

折颜和四哥白真告诉白浅,叠雍体内墨渊的*魄不见了,众人猜测墨渊*魄已经归位,即将苏醒。白浅一行人回到炎华洞,发现墨渊确已醒来。墨渊打听是否见过一个与他长得很像的人。原来,夜华是墨渊的胞弟,因当初生产时,母神只能生出墨渊,父神便将夜华的*魄养在体内,临终前将夜华的*魄移到墨渊体内,墨渊大战擎苍时夜华的*魄被司音的惨叫声唤醒,夜华醒来的元神多年间一直帮助墨渊修补*魄。

墨渊回昆仑虚调养,白浅一行人随同,昆仑虚受墨渊复苏之气影响,呈现祥瑞之兆,引得众仙围观。昆仑虚众师兄弟重新相聚,叙话之余白浅提及自己不怕成亲,墨渊稍显异样。墨渊回来,四海八荒都来拜贺,席间有一个叫仲尹的出现,提及自己的姐姐托梦,白浅猜测墨渊是个有故事的人。白浅夜里去见墨渊,本想宽慰墨渊,墨渊却只问了白浅对夜华的心意,白浅笃定的回答,墨渊有些冷清。

白浅惦记在凡间历劫的夜华,请四哥帮忙照顾昆仑虚的宾客,自己偷偷到凡界探望夜华。夜华在凡间名叫柳映,已经长成一个少年。白浅发现柳映读书很好却天生残疾没有右臂,遭到同窗嫉妒、嘲笑、捉弄。夜里,白浅来到柳映房中,称自己是被柳映的风采吸引想与他相好的小仙,柳映信以为真,但因柳映年纪尚小,两人便约定柳映长大成人后再成亲,临别时互赠信物。

白浅又回到昆仑虚侍奉墨渊一段时日后,便与折颜和四哥下山了,墨渊只问过一次夜华对白浅如何,便无他语。

白浅来凡界柳宅找柳映,却听说柳映中了状元举家搬去京城做官去了。白浅来尚书府,却见柳映与一女子花前月下,此时白浅遇到素锦,素锦说那女子是她按素素的模样做的人偶,素锦言辞挑拨,称素素才是夜华真爱,三百年来夜华一直在用结魄灯结素素*魄,白浅心中五味杂陈。

白浅回到青丘想到素锦的话内心烦闷,借酒浇愁,酒醉间打碎了结魄灯。睡梦中,白浅却想起那些早已忘记的过往,对于过去,她无法释怀,在心中成了梗。想到自己的眼睛还在素锦眼中,想到自己当年的惨痛遭遇,白浅怒火中烧,跑到天宫剜出素锦眼中自己的眼珠并请折颜帮忙换回来。之后,白浅又醉了几日,醒来得知素锦向天君请命去守东皇钟。在凡间,柳映二十七岁便亡故,终身未娶,一直追寻青丘仙境,死后与当初白浅送的信物珠串合葬。

夜华历劫回来,在谷口守着见白浅,白浅心中疑问太多,拒不相见。这日,得知东皇钟有异常,白浅匆匆前去查看,出到谷口遇见夜华,仍是不理,夜华紧随白浅。原来,东皇钟被擎苍冲破,夜华为保护白浅,用法力定住白浅,独自持剑去斗擎苍。终于,夜华战胜了擎苍,却不料擎苍将自己的性命与东皇钟绑定在一起,为保四海八荒平安,夜华以身祭钟,*飞魄散。临死前,夜华让白浅和墨渊好好在一起。若水一战8日后,墨渊到来,宣布夜华已死,让白浅尽早释怀。白浅日日守护夜华尸身,后,夜华尸首被父母带回九重天,白浅只为夜华做了衣冠冢。白浅日夜思念,折颜、四哥、迷谷等亲友一直陪伴宽慰着白浅;素锦由于看守东皇钟不力被永除仙籍。

三年过后,白浅在凡间戏楼听戏,偶然听天族小仙织越说起自己的远房表哥似乎要起死回生,而织越所称的表哥正是夜华。墨渊找到白浅,告知夜华已经回来,过去三年应是夜华经过大战受伤后陷入沉睡,在他人看来如同死了一般,但靠父神神力护体,夜华并没有死。灼灼桃花之中,白浅与夜华重逢。

3、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之间是否存在情节维度的“抄袭”评价

首先,就两部作品故事情节而言,梳理、阅读上述主要故事情节,并不会产生相同或相似的欣赏体验;两部作品在单一情节设定、关联情节排布、整体故事构成上,并未出现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交集。

其次,在故事情节维度上,就两部作品存在的主要交叉元素而言,经作品情节梳理可发现:第一、两部作品均有相关人物“历劫”的设计;第二:两部作品的相关人物均有仙人、凡人的多重身份经历;第三:两部作品均涉及“诛仙台”、“元神”等名称。对此类交叉元素进行法律评价如下:

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作品的表达需要足够具体而脱离思想维度,且具备足够的作者独创性,才能受著作权法保护;此外,著作权法对于作者基于作品享有的权利确认,需要排除可能阻碍文学创新的“垄断”,因此,属于“公有领域”、“有限表达”等内容的部分,著作权法并不认可为仅一作者可垄断占有,换言之,不同作品在这些内容上的交叉并不构成在后作品作者对在先作品作者权利的侵犯。在此前提下:

第一、关于两部作品均有相关人物“历劫”的设计

首先,“历劫”的设计,属于思想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畴。

在同类作品中,“历劫”往往指仙人回到凡间或故土,经历特定磨难的过程,且往往有磨难之后对应某种结果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历劫”仅仅是一个概念性描述,并不指代任何特定的故事、情节、人物经历等具体设计。更具体的说,“历劫”这个概念,在被阅读时,并不能令受众感受到明确的内容指向——历的什么劫,历劫过程中发生了什么,谁历劫了,历劫后又如何了……这些内容均是不明确的。因此,仅仅“历劫”的设计,并不能体现作者在其作品中具体创作的表达内容,属于思想范畴,而非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其次,“历劫”的设计,属于公有领域,不应专有、垄断使用。

早在文字作品《桃花债》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前,“历劫”的设计在其他作品中已有运用,其中比较有名的应当是“哪吒传奇”,明刻本《三教搜神大全》收有的“哪吒太子”一条:“哪吒本是玉皇大帝驾下大罗仙,身长六尺,首带金轮,三头九眼八臂……”,“因世间多魔*,玉帝命下凡,以故托胎于拖塔天王李靖”[2];在现阶段,也有大量相关类型作品含有“历劫”的设计,比如:《瑶倾》[3]、《狼驭天下》[4]。据此,“历劫”的概念由来已久,且应属于公有领域,如强行就此概念赋予某部现下特定作品“独占”、“专有”权利,既不符合以作者“独创”为著作权保护作品内容前提的基本法理诉求,也不符合避免“创作垄断”的著作权法根本法意。

再次,两部作品中,相关人物“历劫”的动因、具体情节、人物历劫经历在整体故事中的重要性,存在根本差异。

《桃花债》中,南明、天枢下凡历劫是因有死结仙契线,历劫是破除仙契线的尝试,宋珧在这段关系中下凡为南明、天枢设劫,但事实上,宋珧的下凡设劫,本身也是一次暗中策划的历劫经历。从《桃花债》整部作品的核心故事来看,基于这种劫与劫之间相互嵌套的故事逻辑,形成了整部作品的主要情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及的“历劫”主要发生于主人公白浅和夜华。白浅投胎凡人历劫,是飞升上神的必要经历;夜华投胎凡人历劫,是因犯下过错,有惩戒之意。夜华的历劫经历,在整部作品中只是极小部分,对故事的作用主要是作为白浅恢复记忆的契机和推力;白浅的历劫,在故事体量上仅占整体作品情节的少量部分,历劫经历在整部作品情节上,主要作为白浅、夜华情之所起,并为后续故事进入高潮埋下一条伏笔。由此可见,两部作品作者对“历劫”这一环节的具体创作设计是有根本区别的,可以说是相互独立的创作过程。另结合上述情节梳理,先后两部作品在涉及具体人物历劫的情节、经历上来看,也具有充分独立性,并不相似,甚至是根本不同的。

综上,在具体情节表达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关系的情况下,先后作品涉及交叉概念的情形并不构成在后作品对在先作品的抄袭。

第二、关于两部作品相关人物均有仙人、凡人的多重身份经历的设计

首先,仙人、凡人多重身份经历的设计,属于思想范畴,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畴。

同一人物在具体情节中,交替采用仙人、凡人的身份,这样的设计,类似于“历劫”,仅仅是一个概念性描述,并不指代任何特定的故事、情节、经历。比如:如何采用身份交替,是仙人附体于凡人,或仙人变化为凡人,或原本是凡人而修仙成功,或原本是仙人而被贬为凡人,这些设计显然是多样的;另外,身份交替的动因是什么,其间发生的具体故事是什么,人物经历如何,结果如何,这些内容仅仅靠仙人、凡人交替身份这样的设计是无法表达的。因此,仅仅这样的设计,并不能体现作者在其作品中具体创作的表达内容,属于思想范畴,而非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

其次,交替采用仙人、凡人身份的设计,属于公有领域,不应专有、垄断使用。

交替采用仙人、凡人身份的设计,早在文字作品《桃花债》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前,已被广泛运用,比如:广为流传的民间传说七仙女,就有仙女下凡与凡人相恋的设计;《西游记》中唐僧本为佛祖座下第二弟子金蝉子转世。因此,这种单纯的设计应属于公有领域,既不能对某一特定作品中的这种设计予以专有保护,也不能因先后作品在这个维度上的交叉认定为构成创作上的某种关联关系。

再次,两部作品中,相关人物在仙人、凡人间进行身份转换的动因、具体情节、人物历劫经历在整体故事中的重要性等,均存在根本差异。

《桃花债》涉及该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宋珧原本是凡人,却因误服太上老君仙丹而飞仙;宋珧、南明、天枢、衡文均为天人,却各自以投胎、附体、变化的不同方式来到凡间,下凡的动因以历劫、设劫、辅助设劫为核心,并就此发生重重故事;尾声部分,宋珧死后重新投胎成凡人,并再次升仙。《桃花债》的故事更多以诸位仙人以不同姿态于凡间为背景,仙、凡转换,串联至整部作品始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及该部分,主要是白浅、夜华、元贞、东华帝君、凤九分别以投胎、附体、变化的方式,以历劫、惩戒、援救、体验、报恩等不同动因来到凡间,所经历之事在整部作品中均为某段插曲或情节过桥等,并不构成作品的主要故事情节。另结合上述情节梳理,从先后两部作品涉及的具体人物仙、凡身份切换对应的经历上及具体故事内容创设、编排来看,均有充分独立性,并不相似,也是根本不同的。

综上,在具体情节表达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关系的情况下,先后作品涉及仙人、凡人多重身份交替的设计并不构成在后作品对在先作品的抄袭。

第三、关于两部作品均涉及“诛仙台”、“元神”等虚构物

首先,单纯的“诛仙台”、“元神”等名称设计属于虚构的“物”,虽然对于首个在作品中使用此类名称的作者而言,具有一定的“创设性”,但并不等同于该种名称自然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予以保护的独创内容。对这部分名称的设定进行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判断,更倾向于理解为一种概念性创设,而列入思想范畴。

前已述及,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具体表达而非思想,意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需要是特定的,或唯一的。这种特定性、唯一性,来源于作者的独创行为——应独立来自于特定作者的智慧,且创作智慧因人而异,而导致创作行为本身具有私密性,不可复制,不可窃取。但,并非所有创设行为产生的成果都天然具有著作权法上的独创意义,比如创意。创意本身,在形成足够具体的表达之前,将在著作权法维度上列于思想范畴。

那么,什么是创意,打个比方:将自行车改装成可以变化为汽车、船、飞机、宇宙飞船而去往任何人类可想象的空间,这个想法属于创意,因为这些只是构想——评价构想不以能否实现为前提——而没有真的制造出这样一辆自行车,并没有让人看到这部自行车的外观、构造,简言之,并没有具体的外化出来。在文字作品创作维度,概念性的创设而没有具象化的外化出来,也就成了一种“创意”。因此,在一部作品中,类似于“诛仙台”、“元神”这样的虚构物,即便在某部作品中具有创设性,在没有通过具体的故事设定外化呈现的情况下,也不足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表达。

其次,单纯的“诛仙台”、“元神”等虚构物,属于公有领域,不应专有、垄断使用。

“诛仙台”、“元神”等虚构物,早在文字作品《桃花债》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前的其他作品中已有运用,比如“诛仙”最早见于《封神演义》,为通天教主执掌的一个剑阵之名,诛仙与戮仙、绝仙、陷仙组合成诛仙剑阵,能够斩杀神仙。萧鼎的长篇奇幻系列小说专门以《诛仙》命名,在网络上流传很广,续写了很多部,影响很大。元神是道家修炼用语,含义类似于灵*,可以出窍、附体、转世等,白蛇传中有很多白娘子元神出窍的情节;《蜀山剑侠传》[5]也有“元神”概念的使用。可见,这种单纯的设计应属于公有领域,既不能对某一特定作品中的这种设计予以专有保护,也不能因先后作品在这个维度上的交叉认定为构成创作上的某种关联关系。

再次,两部作品中,嵌套“诛仙台”、“元神”等虚构物的具体作品故事情节设定存在根本差异。

前已述及,虚构物独立存在,并不天然产生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表达效果,往往需要作品故事情节等内容的具体嵌套、塑造。《桃花债》中出现“诛仙台”这个虚构物,但并没有对其具体样态进行描述,主人公也没有真的跳下诛仙台,换言之,并没有围绕诛仙台这个虚构物真实发生故事情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对于诛仙台的样态也没有进行细致描述,但主人公及相关人物却围绕诛仙台发生了特定的故事。

相对而言,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诛仙台”的设计更具有具象化效果,或者说更具有具体表达的成分,而这些具体表达来源于围绕诛仙台发生的重重故事,在这种具象化表达之下,“诛仙台”这个虚构物,就成了一个特定的“道具”或“场景”了。同理,“元神”等虚构物虽然在两部作品中会有交叉出现,但涉及的具体描述、情节设定、故事嵌套都不同,也就不会产生相似的表达效果了。该结论,结合上述情节梳理即可验证。

综上,在具体情节表达不存在实质性相似关系的情况下,先后作品涉及交叉虚构物的情形并不构成在后作品对在先作品的抄袭。

4、《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人物设置、人物关系比对演示

(1)《桃花债》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图谱

文字作品《桃花债》的人物关系以单一核心人物多次凡间经历借用不同身份为背景,且有部分故事围绕该同一核心人物升仙前、后展开,因此,本律师团队在该作品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的图谱展示上,采用“以核心人物借用不同凡人身份背景及该同一核心人物升仙前、后背景为基础做基本图,并就整部作品形成总体人物关系图”的方式绘制:

(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图谱

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人物关系,具有单一核心人物多重身份转化,并在不同身份之间与周围人物发生特定情节的特征,因此,本律师团队在该作品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的图谱展示上,采用“以核心人物不同身份背景为基础做基本图,并就整部作品形成总体人物关系图”的方式绘制:

5、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之间是否存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维度的“抄袭”评价

从以上图谱显示的两部作品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上来看,在创作维度存在明显差异,该维度内的交叉部分主要体现为同一人物的多重身份设置,以及仙人的身份的设置。就同一人物的多重身份问题,前述意见分析已有论及,此处不做重复,仅就两部作品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的设定情况及仙人身份的设置一项做分析评价。

(1)关于两部作品的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

《桃花债》的主要人物构成:宋珧(宋珧元君/李思明/广云子)、衡文清君(赵衡)、天枢星君(慕若言/杜宛铭)、南明帝君(单晟凌/姜宗铎)、宣离、命格星君、碧华灵君、玉皇大帝、东郡王、晴仙、晋宁、李思源等。

《桃花债》的人物身份关系相对清晰、简洁。主要人物之间的身份关系集中表现为:父子(如:东郡王与李思明)、叔侄(如:李思明与晋宁)、兄弟(如:李思明与李思源)等亲属关系;身份借用关系(如:李思明与宋珧元君);单一人物的异世关系(如:慕若言与杜宛铭);仙友关系(如:碧华灵君与宋珧元君);朋友关系(如:赵衡与广云子);恋人关系(如:慕若言与单晟凌)等。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主要人物构成:白浅(司音/素素)、夜华、素锦、阿离、墨渊、离镜、擎苍、白凤九、少辛、桑籍、元贞、折颜、白真、东华帝君、司命星君、令羽、缪清、迷谷、连宋、成玉等。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人物身份关系相对繁琐。主要人物之间的身份关系集中表现为:恋人关系(如:白浅与夜华);师徒关系(如:司音与墨渊);情敌关系(如:素锦与素素);仙友关系(如:成玉与夜华);主仆关系(如:少辛与白浅);单一人物的多重身份关系(如:白浅与司音);父子(如:离镜与擎苍)、兄弟(如:夜华与墨渊)、兄妹(如:白真与白浅)、母子(如:素素与阿离)、夫妻(如:桑籍与少辛)的亲属身份关系等。

父子、兄弟、恋人、朋友等,这些单纯的身份关系设定并不具有独创性,不能赋予任何人在作品中专享使用这些概念设定的权利。

身份关系的独创属性来源于:特定的人物之间存在特定的关系,并发生了特定的故事,这些特定元素有机交错,形成交集,导致一部特定作品的人物关系形成了“稳定”的分辨效果,即,受众获知这些信息后,就可以将印象直接引向一部特定的作品,而非其他。在这样的效果之下,一部作品的人物设置才具有充分的“独创性”,这种独创性,表现为一种高度辨识度。

如果一部在后作品,在人物关系层面上,与一部在先作品之间存在创作来源关系,那么,至少应当在特定人物的身份、特定人物与特定人物之间的关系、特定关系人物之间发生的故事维度上,具有直接对应的相似性。但从以上两部作品的人物关系图谱上来看,在《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两部作品中,这样的对应关系显然是不存在的。因此,在人物设置及人物关系层面,两部作品的创作具有充分独立性,并不构成创作上的关联。

(2)关于“仙人”的身份设置

《桃花债》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两部作品,在人物的身份设置上,均有“仙人”的身份设定,这是两部作品在人物设置方面的直观交叉,但两部作品在这一设定的具体创作和表达上,却是根本不同的。

《桃花债》里的天庭,是我们熟知的代表儒家礼教的各界统治核心,熟悉的天庭人员包括王母、玉帝、太上老君等等。《桃花债》里面的仙,就是这个天庭的仙——宋珧元君、衡文清君、南明帝君、天枢星君,这些天庭中的仙,有的来自凡人,有的生来是仙。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并没有天庭,而是援用“四海”、“八荒”、“青丘”、“九重天”等传说或史料概念,加之作者想象组建了一个新的仙界,这个仙界里有不同的“族”,形成各族的领地和小世界,并以此共同组成一个大的仙界,就更类似于一个新的世界;这里的仙,似乎没有“人”的背景,而是来自于龙族、青丘等不同的族、界,需要经过历劫飞升上神,相当于修仙的过程。因此,《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中的“仙”与《桃花债》中的“仙”在身份、背景上是显著不同的。

此外,考虑到作者于作品中,在人物身份设置环节的创作及表达方式,需要结合特定作品的情节安排来考察人物设置的具体表现。结合前述情节梳理内容,可得出的结论是,两部作品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维度上,无论单纯考虑人物设定及关系,或结合具体情节一并加以考察,均会得出实质性差异的辨别效果,并可以推导出两部作品的具体创作过程中属于相互独立完成的结论。

综上,基于著作权法对于“抄袭”认定的“接触+实质性相似”判定逻辑,本律师团队认为,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与《桃花债》并不构成创作关联关系,其作品内容具有充分的独立创作特征,在著作权法维度上不构成对文字作品《桃花债》的“抄袭”情形。

[1]以晋江文学网目前显示的时间为准,不排除作者修改、更新的可能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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