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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政策详解,分类招生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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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购房人在泉州上发出诉求件,称其计划在晋江桥南的星光城购房,开发商销售人员告知购买60平方以下的没有学位,购买60平方以上的才有学位,故咨询是否有此*策?望部门帮其核实解答。

对此问题,晋江市教育局年12月29日作出如下答复:

一、晋江市人民*府办公室于年4月2日印发的《晋江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办〔〕67号)明确了“分类招生”原则,公办学校招生顺位为:

(1)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住宅60㎡及以上);

(2)小户型住宅(60㎡以下)落户子女和*策照顾对象(*人子女、优秀人才、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

(3)扩招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片区港澳台侨子女);

(4)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同类别入学对象实行无差别登记、平等入学。自年起,晋江第三实验小学仅招收购房、落户并实际入住的“两一致”业主子女,即一、二顺序入学对象。

二、按照该文件规定,片区内小户型住宅(60㎡以下)“两一致”业主子女属于第二顺序招生对象。学校容量充足时,一、二顺序招生对象均能入学;容量不足时,优先招收片区第一顺序招生对象(住宅60㎡及以上“两一致”业主子女),剩余学位派位招收第二顺序对象(住宅60㎡以下“两一致”业主子女)。

三、在学校片区内购房、落户、实际入住,相关证件于入学当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办妥的业主子女,可凭房产证、户口簿于当年7月5日、7月6日在片区第三实验小学参加入学登记。购买60平方米以下住宅、落户并实际居住的业主孩子,属于第二顺序招生对象,学校容量严重不足时,需通过派位办法入学或收导到周边学校入学。

点评:

根据《晋江市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江市小学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的原则,位于池店镇的晋江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

(1)华洲村、大洲村、霞美村、清蒙村、柴塔村、御辇村原住民子女;

(2)桥南片区征迁安置户子女;

(3)派位招收锦州瑞苑、海丝景城、南天裕景、桥南百捷地产、新加坡城、中骏蓝湾半岛、中嘉财富天下、恒大御景湾、江夏丽景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片区社区的购房户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晋江第三实验小学滨江校区(原池店镇滨江小学)招生范围为:

(1)卓辉海港城、世源江湾国际、舒华奥体中心、百信御江帝景、溜霞花园、华洲安置小区、华洲家饰市场拥有住宅、实际居住且父(母)与子女户籍入户至片区社区的业主子女;

(2)统筹接收派位落选的桥南片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及池店镇区域内市、镇直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人、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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