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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晋江法院晋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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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案涉当事人的出行风险,保障审判业务有序开展,晋江法院充分发挥“云上法庭”打破地域壁垒、减少人员流动等优势,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实现在线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和送达等诉讼服务工作。
近日,晋江市某颜料公司与广东某环保公司及岳某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因广东某环保公司地处疫情风险区无法到晋江应诉,晋江法院陈埭法庭承办法官便通过互联网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通过视频、电话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被告广东某环保公司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因资金周转困难,请求延期付款。经承办法官多次在线沟通,11月18日,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广东某环保公司应于年3月25日分5期偿还全部欠款21.7万;被告岳某自愿对被告广东某环保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自11月以来,陈埭法庭已通过“云上法庭”主持调解7件当事人涉省外疫情地区案件,为处于疫情发生地区的当事人及时化解心结、解决纠纷,实现诉讼活动“不打烊”,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林海堤
原标题:《疫情防控不松懈,“云上法庭”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