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治皮肤科医院 http://m.39.net/pf/a_4651553.html底价成交!
晋江三幅地块成功出让!
G-39号位于龙湖镇
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酒店、商店、餐厅)
G-3号、G-4号位于池店镇
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楼)
其中,
百宏以总价万竞得龙湖镇地块
总建超11万㎡
或将建成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
……成交结果晋江市G-39号地块
(一)土地位置:位于龙湖镇埔锦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超市)、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餐饮用地(餐厅),其中旅馆(酒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按不少于30%确定。
(四)土地使用年限:4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5<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重新下达晋江市G—39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39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六)计容建筑面积:㎡
(七)起始价:万元。
(八)竞得人:福建百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九)竞得价格:万元
该地块位于位于龙湖镇埔锦村,属于晋江石狮的交界处,近临石狮世茂摩天城、石狮服装城商圈。
从该地块的土地用途可以看出,地块建成后的酒店、商店、超市、餐厅等均不可分割销售,该地块或将打造成总建11万平方米、集商场、餐饮、酒店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项目。
晋江市G-3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池店镇仕春村、潘湖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1,15%<建筑密度<45%,10%≤绿地率≤1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G—3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8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起始价:万元。
7、竞得人:福建省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竞得总价:万元
晋江市G-4号地块
1、土地位置:位于池店镇潘湖村,具体用地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2、土地面积:平方米。
3、土地用途: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楼)。
4、土地使用年限:4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1,15%<建筑密度<45%,10%≤绿地率≤15%。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晋江市G—4号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晋自然资规〔〕29号),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6、起始价:万元。
7、竞得人:福建省锦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竞得总价:万元
据了解,G-3号、G-34号地块均位于晋江市池店镇九十九溪畔,属于晋江九十九溪田园风光项目的规划范围。
来源:泉州房产圈综合整理
免责声明
1.整理、转载此文案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号的观点和立场。
2.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图文来自网络,为尊重知识产权,本号尽量标注图片的来源;若有来源标注错误、侵权或不愿意被转载,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在30天内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3.商务合作:(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