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办〔〕22号)精神,结合我校晓聪校区实际,制定晓聪校区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派位、统筹调剂”原则,招收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服务区对象
1.陈村社区“两一致”适龄儿童
(1)“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同属陈村社区并实际入住(实际入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迎宾路以南、泉安路以西、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所划区域内同时拥有房产、户籍并实际入住的非陈村社区入学对象,视为服务区“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
注: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家庭除外;祖辈在地域片区范围内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户口(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2.青阳梅岭区域南服务区市直行*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的子女、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人子女。
注:青阳梅岭区域南服务区指的是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东南的为南片区。
(二)扩招对象
学校在完成服务区对象招生任务后,如有剩余学位,将派位招收迎宾路以南、泉安路以西、长兴路以北、世纪大道以东所划片区域内拥有住宅、实际居住的购房户子女。包括:
1.父(母)实际居住在地域片区,拥有住宅,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有房无户”对象。
2.父(母)实际居住在地域片区,拥有陈村社区户籍,没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即“有户无房”对象。
3.父(母)拥有陈村社区户籍或在地域片区拥有住宅,子女户籍为外国户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即“港澳台侨”对象。
三、招生时间
7月27日-7月28日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于学校招生时间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否则不予补报。
四、招生地点
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晓聪校区1#教学楼二楼一年2班教室
五、招生办法
(一)服务区对象
下载填写《晋江二小晓聪校区服务区对象入学登记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校审核。
1.陈村社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户口簿》和房产证明材料。
2.青阳梅岭区域南服务区市直行*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的子女、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行*介绍信》(由人事组织部门出具,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和《户口簿》或能体现亲子关系、儿童身份的其他有效凭证等材料。现役*人子女:现役*人身份证件(*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
(二)扩招对象
下载填写《晋江二小晓聪校区扩招对象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连同《房产证》、《户口簿》或能体现亲子关系、儿童身份的其他有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校审核。
如果符合条件扩招对象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学校将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进行招生,并当场公布结果。电脑派位(抽签)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六、其他
(一)入学对象报名前请先下载相应表格并完整填写。
(二)入学对象报名时除了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医院体检合格报告单。
(三)入学对象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年4月1日(不含4月1日)。
(四)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的入学对象,如果无法提供原件,只有“房产证复印件”的则需提供晋江市档案馆开具的房产“权属证明”;只有“购房合同复印件”的则需提供晋江市住建局开具的房产证明。
(五)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晋江市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附件1:晋江二小晓聪校区服务区对象入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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