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47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陈埭镇部分区域已满足解除封控管控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现通告如下:
一、4月18日起,解除陈埭镇洋埭村封控区管理,全域(晋江国际鞋纺城除外)调整为管控区;解除涵埭村、溪边村、横坂村管控区管理,调整为防范区。
二、解封解控不等于解防。解封解控后,管控区按照“人不出区、严禁聚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区域),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防范区按照“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要求,居民应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不得进入封控区管控区,原则上不出晋江,确因就医、就学、特定公务等特殊情况需出入的,须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等继续按照我市现行分类分区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防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防控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4月18日
内容来源: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本报记者:阙杨娜
本期编辑:林曼菲
本期审核:林建国傅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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