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端#《开端》作者署名权“丧失”,汪海林向“改编自晋江文学”开炮。
还记得年5月5日网络文学集体断更,向平台方控诉,改善版权合同,向“我的作品不是我的”说不。而今,并未有多少改善,甚至更加明目张胆,这一情况就出现在近日大为火热的电视剧《开端》上。
《开端》是由正午阳光出品的精品剧,改编自祈祷君同名小说,与此同时为了保证改编的电视剧水平,作者祈祷君同样是第一编剧,保证了原作主体框架。为了使网络作者出生的祈祷君能较好的改编剧本,正午阳光可谓是从零开始教导祈祷君改编,结合当下《开端》的火热,可以说这是观众、作者、出品方三者皆赢的局面。
然而,《开端》却是作者版权与平台方战火的延续的缩影。日前,《开端》宣传图中,最底下方出现几个字被网友发现,引起轩然大波,两编剧汪海林都出面直指作者、编剧就该有点尊严。这几个字就是“改编自晋江文学城小说《开端》”。咋一看毫无问题,细细品味,细思极恐,原作者署名权丧失了。改编自晋“江文学城”,而非改编自“祈祷君”。不管小说作者与出品方闹得多僵,版权、改编权再不怎么属于作者,最基本的署名权时保留的,要么直接整个不提原作,但《开端》此翻操作是将平台方替代原作者,可以说偷桃代李的行为。
作者只是代笔,署名权都“丧失”。千防万防,第一例案例终于出现了,两年前网络作家集体的担忧成现实,未曾更改,甚至变本加厉。或许平台方、网友可以辩解是临时工P图时出现错误,但就连一个小学文凭的都知道要写作者而非平台方,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如果不是平台方故意摘桃子,笔者不信会犯如此低端的错误。
版权可以借平台利益最大化理由,那么署名权“丧失”,这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了吧。正如编剧汪海林讲,想要为晋江文学打广告,完全可以写”改编自晋江文学城祈祷君小说《开端》“。而这一实例恰恰反应了整个文学领域对于创作者权利的剥夺以及不尊重,“我的作品不是我的”!